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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广元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方案》起草说明

发布机构:市动卫所 发布时间: 2021-03-22 15:28 字体: [ ]

关于印发《广元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方案》的通知http://nyncj.cngy.gov.cn/New/show/20210923152746714.html


一、起草背景

2017年12月,市政府通过公开招商确定由深圳朗坤环境集团投资、建设、运营我市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项目,并签订《广元市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项目合作协议书》。目前,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厂已经建成,封闭运输车等收储设施已基本具备运营条件。当前,我市病死畜禽主要采取焚烧深埋、化尸窖、堆肥等方式处理,既不能有效杀灭病原体,又易造成地下水等环境污染,也不符合国家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政策要求,尤其在严峻的非洲猪瘟防控形势下,如果病死畜禽处理不到位、不及时,极可能造成疫情扩散蔓延。为贯彻落实2017年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建立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机制工作方案》2020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健全覆盖养殖、运输、经营、屠宰环节的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机制,明确补助标准和细化收运处理程序,特制定《广元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方案(送审稿)》(以下简称《补助方案(送审稿)》)。

二、起草过程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建立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机制工作方案》明确的补助原则,在参考省内成都、内江、泸州和省外重庆、湖南等地补助标准的基础上,2020年12月1日,我局组织市财政局、市金融服务中心、市银保监分局等单位召开会议,初步拟定了补助对象、范围、标准和工作流程等事宜,形成《补助方案(征求意见稿)》。2021年1月19日,何治副秘书长组织市农业农村、财政、发改、公安、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林业、银保监等部门和深圳朗坤环境集团广元公司,对《补助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研究讨论。会后,我局会同市财政局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补助方案(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补助方案(送审稿)》主要内容包括补助对象和范围、补助标准和资金来源、工作流程、督查配合和政策宣传五个部分。

一)补助对象和范围 一是补助对象。按照“谁处理、补给谁”原则,对纳入集中处理的补助给处理企业,未纳入集中处理的补给养殖户。是补助范围包括养殖环节病死生猪、依法设立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死(害)生猪及不可食用产品、生猪以外其他病死畜禽(含水产、非食用野生动物)及其不可食用产品、经营流通(含诊疗)环节出现的病死畜禽、因染疫需强制扑杀和无害化处理的病害畜禽。

(二)补助标准和资金来源。一是补助标准:按照2017年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建立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机制工作方案》,将所有病死畜禽折算为猪单位核算,每个猪单位给予80元/头补助,并随国家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标准而变化。具体折算标准为:牛、马等300公斤(含300公斤)以上大动物折算为3个猪单位;100-200公斤(含100公斤),折算为2个猪单位;100公斤以下,折算为1个猪单位。猪、羊等30公斤(含30公斤)以上中等动物,折算为1个猪单位;30公斤以下,折算为0.5个猪单位。鸡、鸭等小动物每只禽折算为0.05个猪单位,其他小动物(兔等),每只折算为0.1个猪单位。水产、动物死胎及胎衣和屠宰环节产生的不可食用畜禽产品等按90公斤折算为1个猪单位。二是资金来源。养殖环节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在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和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保护利用工程资金中,按政策比例列支。屠宰环节病死生猪及不可食用产品无害化处理补助,由县区财政统筹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予以保障。生猪以外其他病死畜禽及不可食用产品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由县区财政纳入预算;市财政对利州区、昭化区、朝天区及经开区补助30%。经营流通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由经营业主承担。因染疫需强制扑杀和无害化处理的病害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按政策由县区财政承担。

(三)工作流程。一是集中无害化处理流程。主要包括经营者报告,无害化处理企业收集、运输、处理,县区农业农村部门监督。二是统计审核流程。县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无害化处理数据核查报送,每月5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和当地财政部门。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并对全市数据进行汇总和核查。三是资金兑现流程。县区农业农村部门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提出资金申请,县区财政局汇同农业农村局及时筹措资金,公示并完成补助兑付。

(四)加强督查配合。农业农村、财政、银保监部门按职能职责履职尽责,促进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机制有序运行。保险机构、处理企业和乡镇畜牧兽医部门加强合作,建立有机协调、保险联动、联防联控、长效监管工作机制。

(五)加强政策宣传。各县区通过多种形式做好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宣传解读,促进政策全面落实。原则上养殖场户病死畜禽应委托专业无害化处理企业集中处理。

四、资金估算

实施《补助方案》后,按我市2017—2019年牛、羊、禽平均存栏量估算,市、县区财政每年预计将承担生猪以外其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522.24万元,其中市本级财政承担42.036万元。

主办单位: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单位地址:利州东路一段753号 邮政编码:628017 电话:0839-3263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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