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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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改革,广元市先后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举措。近日,我市印发《广元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着眼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在近几年改革探索的基础上,提出了多项具有广元特色的创新举措。
《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在落实政府商业规划,促进城市健康发展;实行“一照多址”,明确企业住所与经营场所可以分离登记;实行“一址多照”和“集群登记”,降低市场主体经营管理成本;实行备案登记管理,化解特殊区域办照矛盾;放宽证明资料条件,降低市场主体提交场所证明负担;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促进依法经营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该《办法》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内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
据了解,围绕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改革,我市先后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举措。本次印发的《办法》,将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度,打造川内最优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