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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20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来源:局法规科
浏览量:3636
发布时间: 2020-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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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20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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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单位地址:利州东路一段753号 邮政编码:628017 电话:0839-3263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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