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监督检查。对2018年在建农村能源扶贫项目实行“半月一通报、一月一督查”。5月对年内实施的22个项目点进行了逐一实地核查,倒逼各级农业部门抓实抓细平时工作,避免年度搞突击,倒逼各级干部深入一线抓检查指导和工作推进,确保工作落地落实。
加强示范引领。通过市农村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简报报道县区农村能源扶贫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典型宣传激发县区你追我赶的工作激情;组织项目业主到工程质量建设好、项目效益发挥好的已建工程参观学习,以典型引领激发业主内生动力。
加强安全监管。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印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夏季高温和汛期农村能源安全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对全市农村能源夏季安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5月市级开展安全检查6次,县区举办安全宣传7次,通过县区网管中心、乡镇便民短信、乡镇微信公众平台向广大农户发放安全短信,微信,印发宣传资料5000余份。
加强综合利用。立足农户能更多分享农村能源项目增值收益,探索农村能源扶贫融合发展模式。青川县将年度集中供气项目与农发年处理2.6万吨生猪粪污种养循环项目结合建设;剑阁县探索建立了“养殖场+畜禽养殖合作社”模式,推进沼渣沼液综合利用和生态循环农业发展。
加强作风整治。按照《广元市开展农业产业(农村能源)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自查自纠,切实加强农村能源扶贫领域作风问题整治,强化资金监管。构建清正、廉洁、高效的扶贫领域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确保按期按质完成农村能源扶贫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