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元黄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办法》,2026年4月,四川木门茶业有限公司、四川枣林茶业有限公司、广元市好茶客茶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广元黄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申请。经综合审查,拟授权四川木门茶业有限公司、四川枣林茶业有限公司、广元市好茶客茶业有限责任公司3家经营主体使用“广元黄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4月28日至2026年5月7日)。
若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单位、姓名向广元市经济作物管理站提交书面反映材料,匿名异议和超过公示期异议不予受理。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一段753号,邮政编码:628017,联系电话:0839-3263634。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