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兽用生物制品市场秩序,打击超范围经营兽用生物制品和违规使用兽用生物制品违法行为,巩固辖区内现有的良好防疫体系,5月7日,利州区农业局召集本辖区内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的企业负责人,在上西兽药市场现场召开了规范兽用生物制品市场秩序工作会议。
会上,利州区农业局副局长王友奎对兽用生物制品的规范经营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一是兽用生物制品必须要有单独的经营和储存场所。经营储存场所必须保持干净,储存设备不能存放兽用生物制品以外的东西,特别是食品,要防止病原微生物传播泄漏造成严重后果。二是兽用生物制品必须经省主管部门核定经营范围且公布在店内公示栏。三是严禁超范围经营、销售未经上报省主管部门核定的兽用生物制品。四是兽用生物制品经营企业进出的兽用生物制品必须要有单独的台账记录,记录务必完整规范,保存时间为二年。五是在销售运输过程中必须配备专门的冷藏运输工具,防止在运输过程中由于温度等外界条件因素造成生物制品效力降低或失效。
与会企业负责人表示,将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按照会议安排部署和相关要求,规范的兽用生物制品经营行为,维护兽用生物制品市场正常经营秩序,确保兽药生物制品流通环节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