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非洲猪瘟疫情形势异常严峻复杂,为防止非洲猪瘟疫情传入扩散,青川县五措施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一)切实强化属地管理,加大非洲猪瘟排查监测力度。一是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要求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好落实,准确掌握辖区内存栏生猪状况。二是严格生猪规模场(户)监管。引导规模户提高生物安全防控措施,禁止非养殖场人员进入养殖场,加强消毒灭源。三是严格实行产地检疫制度。要求养殖场(户)出售生猪要提前申报检疫,检疫人员要到场到户检疫,严格查证验物,严防洗猪行为。四是加强非洲猪瘟日排查和调运生猪再排查。特别是加强今年4月份以来从外县调入生猪的再排查,每周至少排查1次;开展餐厨废弃物饲喂生猪行为再排查;开展生猪屠宰场、养殖密集区再排查。
(二)强化生猪及其产品调运监管。一是强化从外县调入生猪监管。从县外调入生猪要严格按照广非防指〔2019〕10号文件要求执行,还要对调入生猪实行隔离观察30天,严格非洲猪瘟检测。二是加强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好木鱼省际间公路动物防疫检查站和姚渡、营盘、沙州、木鱼、金子山公路动物防疫临时检查站的作用,加强对过往车辆排查,严防非法偷运偷调生猪。三是对生猪调运监管实行“周报告”制度。各乡镇要将辖区内每周生猪调运监管基本情况汇总,上报至县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三)强化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监管。一是加强病死猪监督巡查。各乡镇要加强病死猪巡逻检查和举报线索核实,对丢弃在本辖区的病死猪,要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追溯、第一时间无害化处理。二是及时进行诊断采样。对发现疑似非洲猪瘟的,县动物疫控中心要及时到现场进行诊断和采样,并送市动物疫控中心确诊。
(四)强化生猪屠宰环节监管。官方兽医要严格执行生猪屠宰每天全进全出,生猪入场严格查证验物、严格临床健康检查,严格做到同步检疫和非洲猪瘟检测抽检。
(五)强化保障措施落实。一是强化协调配合。要求全县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强化沟通协调,密切配合,推动疫情监测排查、生猪调运监管、餐厨剩余物监管、应急管理、联防联控及舆论引导等各项防控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形成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值班值守。要求指挥部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值班电话畅通,确保一旦出现突发疫情,能够严格按“早、快、严、小”原则及时有效处置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