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社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4〕44号)及《广元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结合《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技术规范》等规定,经材料资质审核、现场查看等,拟新增广元市繁鑫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作为我市报废农机回收企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1月22日至1月29日。干部群众如有反映情况的,请于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向市纪委监委派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或市农业农村局电话、书面或当面反映。
监督电话:0839—3322603,3280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