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发〔2023〕15号)要求、广元市2023年乡村振兴小额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工作总结暨2024年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全市乡村振兴系统和中国人寿广元市分公司协同配合,全市小额人身保险支持乡村振兴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乡村振兴小额人身保险是国家保险监管部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多层次保障体系的要求而推出的惠民保险业务。各县区乡村振兴局、人寿保险机构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小额人身保险收缴工作。
二是创新渠道,强化宣传动员。乡村振兴小额人身保险是“城乡居民保险”的重要补充,为人民群众提供意外伤害身故、残疾、疾病死亡和意外伤害住院补偿,是一项政策性惠民举措,县区、乡镇、村积极配合,中国人寿广元市分公司各保险网点充分利用会议、有线广播等形式进村入户多渠道宣传推广,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保。
三是多措并举,开展集中承保。各县区乡村振兴局、人寿保险机构深入乡村调研小额人身保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切实有效、针对性强的工作措施,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努力加快参保进度,利用春节农民工返乡时机抓好集中宣传和集中承保。
四是加快进度,提高覆盖率。一年之计在于春,各县区早谋划、早宣传、早启动、早落实,努力提升小额人身保险覆盖率。2024年全市乡村振兴小额保险已参保人数168485人,征收保费1010.93万元。其中,小额保险累计参保80060人,征收保费480.36万元,参保覆盖率4.6%,剑阁县、旺苍县参保覆盖率7%以上;老龄保险累计参保88425人,征收保费530.55万元,参保覆盖率15.65%,剑阁县、青川县参保覆盖率20%以上。
五是强化理赔、提升群众满意度。2023年全市乡村振兴小额人身保险参保人数27.55万人,保费收入1509.03万元,覆盖率21.3%。去年以来已赔付各类(因意外伤害导致住院、残疾、死亡、疾病身故)赔款8124件,赔款总额1146万元,赔付率75.94%。惠及脱贫人口406户1624人,户均赔付2460元。有效防止部分群众因病、因灾返贫致贫,通过理赔服务工作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