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府办函[2026]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广元国际铁路港管委会:
为进一步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广元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严格履行相关程序,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工作按时完成。
二、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按照“一事一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确需新增、取消或者变更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按程序报批后执行。
四、各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编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按照《广元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履行备案程序。
附件:广元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