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广元开展“两湖”禁渔期捕捞鲢、鳙鱼政策法规宣传

来源:局水产渔政管理站 浏览量:1238 发布时间: 2019-04-16 字体: [ ]

近日,广元市农业农村局、市白龙湖管理局根据“亭子湖、白龙湖”(以下简称“两湖”)生态渔业发展需要,深入相关县(区)及乡镇进行了“两湖”生态渔业政策宣讲。广元市嘉桓生态渔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邢勇全程参加宣讲。宣讲人员深入库区,通过向群众面对面讲解、张贴禁渔通告、发放宣传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开展了宣讲工作。

此次宣传主要内容一是发展“两湖”生态渔业的举措;二是嘉桓渔业公司为什么可以在禁渔期捕捞公司放养的鲢、鳙鱼;三是公司在禁渔期间怎样捕捞鲢、鳙鱼。

根据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禁渔管理的通告》(广府通【20191号),广元市参照国内同类型湖泊发展生态渔业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如浙江千岛湖、重庆长寿湖、重庆三峡、南充升钟湖、西昌邛海等国内大型湖泊,在禁渔期间都采取专项捕捞的方式捕捞鲢、鳙鱼;渔业公司根据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禁渔期内,渔业公司主要在“两湖”沟湾库汊进行专项生态捕捞。

 

Copyright © 2012-2019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All Rights Reserved
单位地址:利州东路一段753号 邮政编码:628017 电话:0839-3263076
广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蜀ICP备09004036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45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