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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亭子湖电站、东河梯级电站建成后,嘉陵江苍溪段、东河苍溪段水面上升,湖面增大,水上安全隐患上升。特别是300多艘“三无”船舶普遍存在船体小、质量差,驾驶人员安全知识匮乏,同时还存在违规非法捕捞和载人运物等情况,对通航安全、人员安全、渔业生产秩序构成了严重危害,极易发生安全事故。为进一步确保公共安全,筑牢安全根基,消除水上安全生产隐患,苍溪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安排县农业局牵头,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地方海事处等相关部门和涉船乡镇协同配合,全面开展“三无”船舶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全县共清理上岸“三无”船舶395艘(含亭子湖72艘),已现场拆解变卖186艘,到3月底全面完成拆解任务,从根本上消除水上安全隐患。
认识到位。全县各级干部充分认识到“三无”船舶的严重危害,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提高,采取有力措施全面进行专项整治。县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三无”船舶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职能部门和沿河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全面按照宣传动员、清理整治、联合执法、检查验收四个工作步骤各司其职,稳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宣传到位。一是县政府发布了《苍溪县人民政府关于清理取缔“三无”船舶的通告》》(苍府通字〔2017〕10号),印发了《关于开展“三无”船舶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苍府办函〔2017〕165号)文件;二是县农业局印制了1.5万份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各乡镇书写悬挂宣传标语200多副,及时把通告和宣传资料发放到沿江村组、人员密集场所;三是县领导小组分别于2017年12月8日,2018年3月9日组织召开了全县“三无”船舶清理整治专项会议和推进会议,各乡镇分别组织召开了无证船主专项整治会议,落实村组干部打桩定位、包人包船,逐船逐人做好思想引导工作,把取缔“三无”船舶的目的意义讲清楚、讲明白,营造浓厚清理取缔工作氛围。
措施到位。县级相关部门和各乡镇严格按照“岸上严管严控、水上综合巡查、地面拆解取缔”三项重点,扎实开展整治工作。一是县“三无”船舶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行协调、督查、联合执法等职责,统筹推进“三无”船舶整治工作;二是县级相关部门和乡镇全面管控,加强水上综合巡查力度,落实岸上拆解、非法新建等管控措施,进一步按照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推进各项工作;三是落实乡镇干部打桩定位、包人包船,逐船逐人做通思想工作,把法律法规宣传入脑入心,向当事人和家属讲清楚“三无”船舶的危害性和法律后果,最大限度排除清理整治工作的障碍,形成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氛围。四是积极推进转产转业,除按照每一艘铁船财政补助1000元、木胶船财政补助500元以外,各乡镇逐船逐人针对性的制定“三无”船舶船主上岸转产规划,鼓励发展种养殖业,尽量落实船员社会保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五是健全责任体系,强化监督监管。苍溪县“三无”船舶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每天对整治取缔进度在政府工作微信群内进行通报,层层传导压力。同时,县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县农业局、县公安局、县海事处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乡镇清理整治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督办,对开展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对推诿扯皮、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配合到位。一是县农业局牵头,协同县公安局、县海事处、县工商质监等部门,对全县非法建造、改造船只的厂点依法取缔,对无证驾驶船舶等违法行为依法打击;二是各乡镇组织安监、渔政管理人员加强日常巡查,对无证船舶保持严管严打的高压态势;三是县农业局、县公安局、县海事处密切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对个别不按照规定进行取缔的,联合执法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船只予以没收,对当事人进行严查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