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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精神,广元市农业局以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为抓手,以开展法治宣传主题活动为载体,不断完善市、县农业部门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多举措推进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
一是落实普法责任。建立健全本单位普法领导和工作机构,明确本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责任机构和具体责任人。“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主体包括市县级农业部门、各乡镇农业站以及局属单位。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农业部门将普法纳入党组议题,及时研究部署,并加强对本系统普法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
二是制定普法任务清单。 结合各自职能职责制定本单位普法五年规划,详细梳理本单位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每年制定本单位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本单位普法任务、具体举措和工作要求。
三是建立落实“四项制度”。建立落实法治宣传教育责任制、清单制、台账制、奖惩制四项制度。各单位落实普法责任制,履行第一责任人、本系统普法、社会普法、督查监督责任;落实普法清单制,将司法、执法工作中涉及的法律法规详细梳理,形成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内容、普法对象、活动方式、时间节点和责任单位、责任人,按照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建立普法台账制,分类建立组织台账、会议台账、学习台账、活动台账、考核台账和财物台账;建立逗硬考核、通报奖惩、推广典型、挂牌督办、约谈提醒等法治宣传教育奖惩制,着力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
四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完善本单位党组中心组学法、会前学法、重大决策前学法、领导干部学法考勤、学法用法档案管理、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全年开展集体学法不少于4次,党组书记带头讲法治课,做尊法学法表率。
五是坚持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结合国家工作人员岗位需要,坚持以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每年组织本单位国家工作人员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要求个人联系实际,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制定学法计划,明确学习任务,每年学法不少于20学时,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经常化、全覆盖。
六是在农业行政执法活动中开展普法。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在开展种子、农药、动物卫生、饲料、兽药、农业机械、水产渔政、农产品质量安全、生猪屠宰、安全生产检查等执法活动中,要加强对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和相关群体的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将法治宣传教育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让群众在解决问题中学习法律知识。在执法过程中,要及时将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救济途径等告知行政相对人,并结合案情进行充分释法说理。
七是大力开展面向社会的普法活动。全市农业系统面向服务管理对象和社会公众广泛宣传与本单位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国家宪法日、法律颁布纪念日、重大传统节日等时间节点,坚持上下互动、整体联动,将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不断增强法治宣传的整体效果。针对网络热点问题和事件进行普法,组织普法讲师团、志愿者、农业工作人员、农业执法人员等,广泛深入开展法治宣讲,正确引导舆论,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
八是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依托各单位门户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或开设普法栏目,充分利用互联网传播平台,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加强普法网站和普法网络集群互联互通,构建法治宣传教育云平台,实现普法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和共享。
九是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述法制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度述职中要围绕履行法治建设责任情况、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普法教育责任落实情况等进行述法。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法律考试、学法考核通报制度。各单位每年组织1次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以考促学、以学促用。
十是加强国家机关法治文化建设。把法治文化与党建文化、廉政文化、机关文化等有机结合,在巩固国家机关橱窗、公示栏、宣传栏等传统阵地的同时,积极运用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等载体,推送法治宣传教育内容。鼓励各单位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法治文艺演出下基层、送法下乡、法治作品创作等活动,努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矩阵,积极引导社会法治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