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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执法支队成功调解一起贫困户农药药害纠纷

来源:局法规科 浏览量:1505 发布时间: 2018-07-11 字体: [ ]

75日,市经开区盘龙镇红光村贫困户张某某向市农业局驻该村农技员反映,他家种植的2亩水稻因施用了农药造成水稻枯萎死苗现象。76日,驻村农技员联系市农业局植保站、农技站农技专家到现场实地查看,专家确定为系超量施用农药造成水稻枯萎死苗。79日,农户张某某到市执法支队投诉,要求农药经销商陈某某进行赔偿,市执法支队立即通知农药经销商陈某某到支队办公室进行调查。

经调查,621日,农户张某某到陈某某的门市部购买了噻虫嗪等农药,当日,张某某按照陈某某告诉的施用剂量对水稻进行了喷施,第二日开始,陆续出现水稻枯萎死苗现象。噻虫嗪农药说明书要求每亩使用剂量为1.5--2克,而农户张某某按照陈某某的要求每亩施用了12克,超剂量施用农药造成水稻药害。农药经销商陈某某未正确说明农药的使用剂量存在过错,农户张某某未按照农药标签标明的剂量使用农药也存在过错。通过市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双方进行耐心细致做工作,经调解达成一致,农药经销商陈某某补偿贫困户张某某损失800元。一起超剂量施用农药药害纠纷被成功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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