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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政策法规科 浏览量:0 发布时间: 2025-01-08 字体: [ ]

2024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广视察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广元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要求,推动《广元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落地落实,全面推进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广元市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重点内容,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农业农村系统干部群众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二是纳入党组会前学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作为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重点内容、农业干部培训班重点课程制定《广元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局党组(扩大)会议会前学法计划》,三是纳入日常学习宣传。利用科室会议、三会一课、个人自学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宣传的首要任务,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利用局门户网站、“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日常执法普法等方式持续开展宣传,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农村、进网络。

(二)压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法治工作机制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和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属各单位负责人配合抓的工作局面。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农业农村发展总体规划和我局年度工作计划,并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考核、同落实,将农业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任务分解到县区、局属单位,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年终全面总结、逗硬考核。

(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紧紧围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和调整程序、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等重点内容,在出台重大政策、改革措施和重要规章时,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保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二是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担当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对外合同中发挥法治把关作用,本年度法律顾问共参与审核我局的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合同约二十余件;三是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对需要进行合法性审查的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和的涉外合同,我局严格按照程序先提交法律顾问进行法律把关,再结合业务工作进行修改,最后交由政策法规科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今年我局共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13份;四是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双公示”制度要求,定期上传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至广元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今年以来已上传行政许可7条、行政检查56条、信用承诺5019条,并对55家农资经营门市部开展了信用评价;五是大力整顿规范农业生产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各种涉农违法犯罪行为,今年,全市共出农业执法人员8136人次,检查农业生产经营主体9166次,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42件,罚没款82.12

(四)持续优化农业政务服务。一是进一步完善对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4.0系统中涉及我局22项依申请行使事项的认领、编辑和发布;二是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全面推行政府权责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三是加强启用电子证照的共享、亮证,目前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启用电子证照共享和亮证数为34项。本年我局共办理行政许可事项7项,按时办结率和相对人满意率均达100%。

   (五)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完善行政决策执法监督机制建立了广元市农业农村领域“一目录五清单”,即《行政检查事项目录清单》《行政处罚“不处、免处”清单》《行政处罚“从轻、减轻”清单》《行政处罚从重处罚事项清单》,按照清单开展农业农村领域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规范涉企停工停产停业五条措施,切实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按照“谁制定、谁审查、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积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对局属各单位所起草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文件进行全覆盖审查。2024年,由我局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共35件,经审查,均符合公平竞争审查标准,未含有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违反公平竞争的内容。

  (六)大力加强法治监督。一是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局印发《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广元市农业行政执法公示实施细则》、《广元市农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细则》和《广元市农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细则》并贯彻实施到位;二是推行包容审慎的执法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四川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规定》和专门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有关要求,制定了广元市农业农村领域“一目录五清单”,规范农业农村领域行政执法行为;三是完善行政决策法治监督机制。全面推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备案规定,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定期开展文件清理工作。健全行政纠纷化解机制。全面落实《四川省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成立了广元市农业农村局行政调解委员会,分解了行政调解责任,规范了行政调解程序,今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存在问题

(一)农村普法实效性不高、创新性不足。主观上存在重视不够高,协调、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不足;客观上农村地区幅员面广,农村普法工作量大,经费保障不足。

(二)法治工作力量薄弱。部分县区农业农村系统缺少专职法制审核人员,一线执法人员很少是法律专业出身的,综合素质水平普遍不高,影响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质效。

三、2025年工作打算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领会、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在党和国家事业布局中突出法治保障工作的丰富内涵,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和执法为民理念,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习重点内容。

(二)推进依法行政。依法规范履行职能职责,坚持科学民主依法行政决策,切实推进农业法规“立、改、废”,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采取自学、举办短、中、长期培训班和执法经验交流学习活动,以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预防调解化解矛盾纠纷。

(三)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持续推动“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数字化政务服务运行能力,强化审批事中事后监管,优化农业农村领域营商环境。

(四)提升农业综合执法效能。深入推进农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求,创新执法思路,改正执法方式,推行柔性执法,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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