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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建设项目招投标办公室关于2022年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的通报(二)

来源:市发改委 浏览量:525 发布时间: 2022-12-21 字体: [ ]


今年以来,市县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持续用力深化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保持对招投标领域违规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有效遏制了招投标领域违规违法易发高发的势头,促进全市招投标市场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提升。现将其中具有典型性的7起案例进行通报,请广大招投标活动市场主体和监管部门引起高度重视,切实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共同维护好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市场秩序。

一、2022年7月,利州区某文化公园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中,招标人脱离项目建设实际需要,设定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资质、非联合体单位加分、要求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等条款,存在限制、排斥投标问题,招标人被责令整改。

二、2022年7月,四川远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对昭化区某危桥拆除工程施工建设中,班子人员到位差,请假手续不规范。2022年7月,施工单位四川远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约谈,责令限时整改,并收取违约金1500元。

三、2022年7月,成都九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负责昭化区某改扩建工程监理过程中,人员到岗履职差。2022年7月,监理单位成都九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被约谈,责令限时整改,并收取违约金2000元。

四、2022年8月,苍溪县某能源项目公开招标确定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深圳市沃尔奔达有限公司,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2022年9月,深圳市沃尔奔达有限公司中标资格被取消,投标保证金8万元不予退还。

五、2022年9月,苍溪县某旅游基础设施项目招标文件设置双资质条件,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问题,招标人被责令整改。

六、2022年9月、11月,剑阁县某交通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先后2次招标,其中第一次招标时违反《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招标人未取得初步设计批复文件。第二次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挂网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的时间间隔只有31日,等标期不足60日,招标人被追责问责,招标代理机构被记录不良信用信息并扣减信用记录得分3分。

七、2022年12月,广元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反映于2020年5月中标的剑阁县某公路改建工程存在资金拨付不到位问题,中标合同金额5810.96万元,应付未付工程款3789.08万元,项目业主被提醒敦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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