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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这6人涉恶审判!最高获刑5年8个月

来源:广元晚报 浏览量:4037 发布时间: 2020-08-21 字体: [ ]

8月19日,旺苍县人民法院依法就贺建等6被告涉嫌犯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的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贺建数罪并罚,一审获刑五年八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其余5名被告,分获刑罚一年至四年二个月,并分处罚金。

据指控,2015年至2016年期间,被告人张光军(因重大疾病无法到案)、贺建、侯奎、李伟、孙志立、王鹤鸣、曹云等人,在旺苍县内多达8次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该案被告人在多次向他人借款后,采用威胁、拘禁被害人的手段,强迫被害人还款。还多次发生因口角纠纷,持刀威胁、砍伤他人的行为。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贺建等6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旺苍县城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应当依法认为为恶势力。

据指控,2015年至2016年期间,被告人张光军(因重大疾病无法到案)、贺建、侯奎、李伟、孙志立、王鹤鸣、曹云等人,在旺苍县内多达8次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该案被告人在多次向他人借款后,采用威胁、拘禁被害人的手段,强迫被害人还款。还多次发生因口角纠纷,持刀威胁、砍伤他人的行为。

法庭最终宣判:贺建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其余五名被告人分别被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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