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生野生动物是水域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保护好水生野生动物对于维护水域生物多样性、稳定生态系统、推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具有重要意义,这也是我部的一项重要职能。
近年来,通过我们不懈努力,长江江豚等一系列珍贵濒危物种资源衰退趋势得到初步遏制。海龟、大鲵、中华鲟等部分物种全人工繁育技术得到突破。关心关爱水生野生动物的社会氛围初步形成,我国的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目前也确实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比如说,物种栖息地保护力度还不够,经营利用活动也有待进一步规范,偷捕水生野生动物、肆意破坏栖息地等严重的违法行为还时有发生,这些都成为影响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成效的一个重要方面。
今年5月1日,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即将施行,为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提供坚实法律保障,今年将深入贯彻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要求,采取一些针对性的专项行动。一是严查破坏水生野生动物栖息地的行为,突出栖息地保护这个关键环节,重点开展对海龟、斑海豹、长江江豚等旗舰物种的主要栖息地的巡查执法,严厉打击非法工程建设、偷捕滥猎等违法行为,保护好水生野生动物生存繁衍空间。
二是严打非法经营利用行为。经过这些年的专项整治,非法经营水生野生动物的行为得到一定遏制,但在部分地区仍然屡禁不止,我们将保持高压整治,今年继续加强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强化市场餐饮等重要场所的整治,严肃查处未经批准或者超期限、超范围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进一步规范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活动。
三是要严管繁育展演活动。海洋馆、水族馆这些繁育展演场所,发挥了宣传教育、科学研究、收容救护等积极作用,但是也容易产生非法繁育、违规利用等违法行为。今年,将特别关注这些场所,强化鲸豚、海龟、斑海豹等在养水生野生动物监管,开展清查登记,纳入信息系统动态管理,严肃查处非法的展示展演活动,进一步引导行业规范有序发展。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