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元市农业局党组
广农组〔2016〕21号
关于转发《四川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畜牧食品、农机、蚕业)局党组,园区办、广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农工办,局属各单位:
现将《四川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工作,抓好贯彻落实。在深化政风行风建设过程中,市局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各单位有好的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成效,请及时报市局纪检组监察室。
附件:1.四川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系统政风行风建
设的实施意见
2.广元市农业系统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测评表
3.广元市农业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专项督查安排表
中共广元市农业局党组
2016年5月3日
四川省农业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
实 施 意 见
为切实提高全省农业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水平,结合农业系统2015年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情况和农业部门2016年工作实际,经省农业厅党组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农业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以服务人民、清正廉洁、求真务实、依法办事为目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紧紧围绕农业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焦点,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努力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不断加强全省农业系统作风建设,树立优良政风行风,为“十三五”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开好局、起好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二、主要工作
全省农业系统要紧紧围绕“三农”中心工作,以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为抓手,与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相结合,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深入解决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按照《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察厅关于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通知》(川纪发〔2015〕4号)要求,结合全省农业工作实际,深入治理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1.集中整治损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抓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和草原确权承包登记试点,依法维护农民对承包耕地、草地、养殖水域等各项权利。切实解决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落实、随意调整和收回农民承包地、强迫农民流转承包地、违法或者以多种方式变相侵占集体和农民承包土地以及侵吞、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等问题。严格执行双上限控制要求和资格审查项目审核、流转合同备案制度,按照“两个带动”要求,引导工商资本与农民双赢,防止工商资本侵害农民权益。
2.坚持不懈减轻农民负担。加强农民负担监管,健全和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制度,强化源头控制。加强村内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监管指导,严肃查处和纠正违背农民意愿、超范围超标准筹资筹劳和强行以资代劳等行为。
3.规范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进一步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完善村级财务公开制度,落实农村集体土地补偿费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项审计和公开制度。积极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规范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和农村集体土地、滩涂、水面等资源开发利用、公开竞价和招投标行为。
4.认真落实支农惠农政策。严格执行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建立健全抓落实的机制,保证政令畅通、执行有力。加强对惠农补贴资金的政策宣传和监督检查,推进信息公开、阳光发放,强化专项审计,严肃查处惠农政策落实中克扣群众、贪污挪用、优亲厚友等违纪违法问题。
5.强化农资市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资行为,狠抓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兽药等农资产品和农机具、渔机具的生产监督,净化和规范农资市场。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和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推行农产品认证制度,加强农产品从种养殖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追溯管理和监督检查。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和畜禽屠宰监管,落实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政策,分类抓好生猪定点屠宰资格清理整顿。
(二)加强农业服务窗口建设
1.提升行政审批窗口服务标准化水平。认真落实“有机构、有人员、有职能、有保障、有制度”五有标准,抓紧健全审批机构,配强工作力量,选派好入驻窗口工作人员,完善现场考核专家评审工作制度,明确与审批相关的前置检验检测、鉴定等工作的办结时限,明确工作职能,严格依法审批。按照省市县三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和《四川省农业审批项目监督管理办法》,规范审批行为,强化审批监管。推进窗口审批项目统一、服务制度统一、办事指南统一、审批程序统一、审核标准统一,营造良好的办公环境。
2.抓好基层农业站所建设。加强基层农业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好相关补贴项目,落实官方驻场兽医等制度,细化农技和检验检疫人员岗位职责,落实政策待遇,提升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手段。主动适应新阶段农业发展特点和农民需求变化,加强基层农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和技能提升,创新技术推广和检验检疫方式。
3.深入推进农业信访工作。不断提高各级农业信访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提升掌握和运用信访工作条例规定、相关法律法规的水平。规范农业信访工作程序,正确把握举报受理范围,严格工作环节,坚持依法、依规办理信访,抓好矛盾纠纷调处。推进领导下访,强化信访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宣传,协调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矛盾。
(三)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清理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完善农业部门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理顺部门职能职责,分解权力、相互制衡,推进农业行政权力事项网上运行,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三项行政效能制度认真细化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2.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加大公开力度,增强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重点公开惠农补贴资金安排执行情况、农业专项资金分配、行政审批情况、行政处罚信息情况等。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不断改进、拓宽公开形式和渠道,落实依法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积极推进各级农业部门和基层农业站所办事公开。
3.严格实施行政执法。按照《行政处罚法》和《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确保执法程序、执法决定依法合规。严格执行《四川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裁量标准》,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防止滥用权力。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提升农业执法队伍素质,做到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扎实开展“绿盾护农”行动,重点查处农资、农产品质量安全、渔政、草原监理、植物检疫、动物防疫监督、畜禽屠宰等方面损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行为,依法保护农民利益和农业生产安全,树立良好的农业执法形象。
4.着力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农业投资项目及资金使用管理、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重点工作的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事前预防、事中检查、事后跟踪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机制,及时发现问题,有效预防和纠正过错。管好用好涉农资金,防止和杜绝挤占、挪用、截留、损失浪费项目资金等问题发生。
(四)改进工作作风
1.密切联系群众,强化为民服务意识。坚持问题导向,注重调研分析,密切联系基层企业和行业,切实破解难题、化解矛盾、主动思考、聚焦重点、注重实效,进一步提升综合统筹和服务能力。
2.精简文风会风,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要求。严格实行会议“双控”(控制会议计划,控制会议经费),加强对会议活动的审批监管;改进文风,严格执行公文办理有关规定和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严禁奢侈浪费,建立长效监督检查机制。
3.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牢固树立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为“三农”服务思想,公正执法、文明办事,坚决反对和整治“吃、拿、卡、要”、刁难群众、敷衍塞责、纪律散漫和不作为、乱作为等不正之风。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自查自纠
各级农业部门要结合实际,对照2015年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反馈的问题,深刻反省,针对政风行风建设重点内容,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找本部门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做到边查边改、闻过即改。
(二)开展民主评议
2016年,在全省农业系统中继续开展政风行风民主评议,重点围绕各级农业部门依法履职、服务发展、办事效率、政务公开、作风建设、清正廉洁六个方面,深入分析、认真查摆和评议。
1.动员部署。5月至6月,各级农业部门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结合实际细化评议内容,开展宣传动员和安排部署等工作。
2.开展评议。6月至8月,主要采用内部评议和外部测评两种方式进行。内部评议是指由本部门单位干部职工进行评议,并采取召开座谈会、设置意见箱等方式,收集汇总评议情况和干部职工提出的意见建议。外部测评是指各级农业部门通过向下一级农业部门及管理服务对象开展测评工作,采取在政务中心窗口摆放评议表、定向函询征求意见、网上征求意见、设置热线电话、接受群众投诉等多种形式,广泛收集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还可以邀请“两代表一委员”、民主人士、管理服务对象代表等召开专题座谈会,与参评单位相关部门进行面对面的对话交流,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对提出的问题进行归纳整理、当面承诺,限时反馈。
3.整改落实。8月至9月,各单位针对内部评议、外部测评中反映出的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建立整改时间表、任务清单。着力抓好问题整改,切实做到整改内容、工作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逐项落实。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对暂时不能解决的要说明情况,提出整改方案和期限。整改结果要及时向本部门干部职工反馈,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4.总结提高。9月至10月,针对评议工作中暴露出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着力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岗位职责、行为规范、工作程序和惩戒规定等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起靠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工作机制和监督管理体系,形成评、纠、建相互促进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认真总结民主评议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不断创新评议方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政风行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各市(州)工作总结请于11月底前报驻省农业厅纪检组监察室。
(三)开展督促检查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坚持日常督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把检查贯穿于整个工作始终。要安排班子成员带队,抽调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深入本级机关和下级单位,对开展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作风、工作人员在岗状态、办公环境卫生等情况进行不打招呼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指出、督促整改落实。省农业厅将结合日常重点工作,对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各级农业部门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全省各级农业部门要进一步认清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短信、网络等新闻传媒,宣传推进政风行风建设的措施和决心。省农业厅将在网站主页上开辟政风行风建设专栏,各地要加强信息报送,及时总结宣传本地区农业部门在政风行风建设中取得的成效。
(二)强化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省农业厅成立政风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厅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厅领导和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驻厅纪检组监察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各市(州)、县(市、区)农业部门要根据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安排班子成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抓好落实,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同考核。要定期召开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推进会,及时分析和研究工作中遇到的难点、热点问题,共商解决的对策和措施,确保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三)注重整改,构建长效机制。各级农业部门要将自查自纠、民主评议、督促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进行汇总研究,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积极进行整改,加大防范力度,努力从源头上防止各种不正之风。同时,要认真总结成功经验,从政策措施上认真反思不足,大胆探索政风行风建设长效管理新方法,推动制度创新和政策完善。
附件2
广元市农业系统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测评表
评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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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 评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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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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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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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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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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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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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法定程序和权限实施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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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滥用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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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懒政怠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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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非法设置办事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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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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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从增加群众福祉的角度分配项目资金、制定政策文件、开展督查检查、推进技术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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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吃拿卡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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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与民争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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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优亲厚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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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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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落实首问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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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落实服务承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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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落实限时办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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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流程混乱、庸懒散拖、推诿扯皮、纪律散漫、效率低下、刁难群众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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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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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全面、真实、准确、及时进行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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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不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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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不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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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对惠农补贴资金安排执行情况等不公开、不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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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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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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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接受超标准接待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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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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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正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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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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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从严管控农业项目及资金运作、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关键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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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权权交易、暗箱操作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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