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83号提案答复的函

日期: 2024-08-05 来源: 市农业农村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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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永木委员、梁先广委员、熊大勇委员、王进委员、黎红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市乡村人居环境治理的建议》(第83号提案)已收悉。经认真研究,建议非常契合实际,实事求是的指出了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非常好的建议,对于我们进一步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很有启发和帮助。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发挥规划引领作用,突出统筹推进”的建议

         2022年,我市印发《广元市“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建设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 年)》(以下简称《五年行动方案》)。将分年度编制《乡村建设任务清单》,系统考虑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农村住房布局、产业发展空间、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自然历史文化传承和生态保护等内容。统筹做好畜禽规模养殖项目前期规划和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督促项目单位落实好环保配套设施,切实保护好农村生态环境。对标四川省《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坚持以县区为单位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各项重点任务,采取重点突破和综合整治、示范带动和整体推动相结合,加大项目谋划,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与公共基础设施、乡村产业发展、乡风文明进步等互促互进。

         二、关于“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补齐设施短板”的建议

      《五年行动方案》明确“建立多元主体投入机制”。要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统筹安排土地出让收入用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鼓励各地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用于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信贷支持力度。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投资收益较好、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项目。鼓励引导农户庭院内村民自主自筹建设,村庄公共区域建设地方政府集采集供原材料,村集体组织村民投工投劳,共建共享。鼓励支持通过社会协同筹资等方式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三、关于“完善治理措施,提升治理成效”的建议

      《五年行动方案》明确提出一是“探索建立费用分担机制”。要求各地探索建立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农民适当付费的运行管护经费保障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推动建立生活垃圾污水服务费市场化机制。二是“完善村规民约”。将村庄环境卫生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鼓励农民或村集体牵头成立农村环保合作组织或企业吸纳农民承接本地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后续管护工作。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等全程参与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充分运用“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推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公示制度。三是“创新完善支持政策”。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设施用电用水比照农业用电用水执行。强化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金融、财税、监管政策正向激励给予低成本资金支持提高风险容忍度。简化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用地手续、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鼓励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承接农村人居环境小型工程项目。

         四、关于“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推动全民参与”的建议

       《五年行动方案》明确要求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持续加强群众教育引导,总结宣传先进典型,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的良好氛围。对成效明显的地方持续实施考核激励,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组织和个人进行表扬。下一步全市将借助网络、电视、川善治等平台,以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持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以“改厕故事大家讲”活动为契机,广泛宣传推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提高村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自觉性,引导村民转变观念,激发村民保护环境,不断增强村民维护人居环境的责任感,培育村民关心生态、关心环境卫生的良好风尚。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努力开创乡村振兴、“三农”工作新局面。

         衷心感谢各位委员对乡村人居环境治理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并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得到你们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19     

 

       (联系人张岚,联系方式:0839-3263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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