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州区农业局对照《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本级权力清单(2017年本)的通知》(广利府办发〔2017〕100号),完成了本部门所属行政权力项目事项清单和责任清单事项增删和权力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等内容的动态调整修订。行政权力事项责任由331项(不含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调整为307项。
一是行政处罚事项由247项调整为245项。其中有11项事项被细化拆分为多项,修订法律依据、事项名称17项,新增7项,取消事项28项。
二是行政强制事项由21项调整为20项。其中新增1项,被细化拆分1项,取消3项。
三是行政确认事项8项调整为5项。其中修订1项,取消3项。
四是行政奖励事项5项调整为8项。新增3项。
五是行政征收事项由13项调整为7项。其中取消或修订事项达10项,新增3项。
六是行政检查事项14项调整为18项。其中取消4项,修订3项,新增8项。
七是其他行权事项由23项调整为4项,取消22项,新增3项,修订1项。
责任清单的动态调整,使本局职能事务更具体、责任义务更明确,为本局工作人员依法履职,提升行政效率、更好的服务人民群众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