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国一盘棋”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要求,为扎实推进全市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近日,广元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制定印发了《广元市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了整体推进、因地制宜,突出重点、逐步完善,部门协作、形成合力,谁开具、谁负责原则。
方案明确了试行区域为全市范围各县区、广元经开区。明确了试行品类为蔬菜、水果、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类所有品种。明确了试行主体为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商场、连锁超市、综合农贸市场。鼓励小农户、个体经营户参与试行。
方案明确了基本样式为全省统一合格证基本样式,要求合格证上生产主体承诺内容要突出醒目。县级以上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绿色食品企业、有机农产品企业、农产品地理标志授权用标企业须在合格证上附加追溯二维码、产品品牌等信息。明确了承诺内容为种养殖生产者承诺对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合格证真实性负责,承诺不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不使用非法添加物,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规定,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符合农药兽药残留食品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明确了开具方式为种养殖生产者自行开具,一式两联,一联出具给交易对象,一联留存一年备查。明确了开具单元,有包装的食用农产品实行一包装一证,散装食用农产品实行一车一证或一批一证或一品一证。明确了入市索证索票制度,在试行范围内的食用农产品进入市场时,批发市场、大型商超、综合农贸市场等应查验合格证,登记并公示合格证信息。对不能提供合格证的,应当经抽样检测合格后才能入市销售。
为确保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顺利推进,广元市建立了以广元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任务和时间进度。按照“质量安全追溯四挂钩”及部省视频会精神,明确未试行的生产主体一律不准参加各类展会、一律不参评品牌奖项、一律不参评示范社(场)、龙头企业评定,一律不给予项目支持。同时加强绩效考核,将合格证制度试行纳入各县区、广元经开区食品安全等绩效考核内容,以确保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扎实推进、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