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强化检测体系。完善县、乡(镇)、村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添置必要的农残快速检测仪。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村级协管员培训,加强对农产品生产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和企业内检员的农产品安全法律法规及快速检测培训,全年不少于40个学时。按月开展农畜产品快速检测,乡镇农技站、兽防站检测数量全年不低于19500个。⑵强化监管体系。坚持源头治理和执法监管相结合,强化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严查严打生产、经营、使用国家明文禁(限)用农药、兽药及非法添加物行为,严格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制度。2018年,拟创建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乡镇”3个、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村”8个。⑶强化追溯体系。建立健全种植业《生产记录》和养殖业《养殖档案》。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移动监管平台、质量安全追溯平台、消费查询平台和农资条码销售平台“四大平台”建设。通过可视化视频系统,利用云技术服务手段,对农产品生产过程实行全程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