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局确定2018年农业法治七大工作任务

日期: 2018-04-16 来源: 局政策法规科 分享:
【字体: 打印

深化农业执法体制改革,提升农业综合执法能力。按照中央规定推进农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开展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

大力开展农业行政执法,整顿规范农业市场秩序。在全市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行动、水产渔政专项执法行动、植物检疫执法专项行动、生猪屠宰专项执法行动和动物卫生专项执法行动六大农业执法专项行动。

完善制度机制,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健全农业法治建设工作机制,规范农业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农业政务信息公开,健全行政调解机制。

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农业行政权力运行。持续深化农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

加强执法监督检查,规范农业执法行为。完善内部监督,加强层级监督,主动接受外部监督。

建立农业信用体系,构建新型农业监管机制。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立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建立农资信用体系,开展农资经营示范店创建。

加大农业普法力度,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实效。建立三项普法机制,开展四大普法活动,构建五个普法载体,狠抓农业领导干部、农业干部职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民群众四个重点人群的普法宣传教育。



主办单位: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单位地址:利州东路一段753号 邮政编码:628017 电话:0839-3263076
蜀ICP备2021023902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45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2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