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大力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社会化服务

日期: 2018-01-10 浏览量:2296 来源: 局办公室 农经站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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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大力培育经营和服务主体。积极开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示范创建行动,大力发展农机作业、统防统治、集中育苗、农产品初加工、冷链物流、产品质量监测及营销等服务组织,引导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各类企业等多元新型经营主体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截止2017年底,全市工商登记注册农民合作社累计达到3859家、家庭农场达3466家、农业社会化服务超市累计585家。

二是拓展重点服务领域。在建立传统的农业市场信息、农资采供等服务体系的基础上,新增农机作业及维修、农产品初加工、冷链物流和废弃农膜及秸秆资源化利用等服务内容,通过建立区域性农机安全救援维修中心、粮油烘储中心、果菜茶加工中心、搭建电商平台、建立农产品物流配送体系等方式,提供统一服务,充分发挥专业化、规模化优势。 

三是创新服务方式。推行合作式服务、订单式服务、托管式服务、对接式服务、全程式服务等服务方式,满足经营主体和服务对象的个性化需求,推广龙头企业+基地+农户、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龙头企业+“一村一品”专业村镇+农户、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农户等经营模式,完善订单农业、利润返还、股份合作经营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四是落实配套政策。加快构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体系,完善财政、用地用电、税收、金融保险、人才培养等五方面配套政策,支持社会化服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实施财政支农项目,安排市县专项资金对给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社会化服务进行奖补,加强产业政策、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的衔接和联动,形成政策支持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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