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天府万人计划”、
天府农业大师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局,省直有关部门:
现将《“天府万人计划”天府农业大师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天府万人计划”天府农业大师项目
实施方案
为落实《四川省“天府万人计划”实施办法》(川组通[2018)21号),现就实施“天府万人计划”天府农业大师项目,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着眼服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遴选支持一批农业科技研发、技术推广、生产经营等方面的高层次人才,引领激励农业农村人才在产业扶贫和现代农业发展中建功立业,为推动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工作目标
从2018年起至2027年,省级层面每年遴选支持10名左右天府农业大师,10年共支持100名左右,示范带动市(州)层面遴选支持一批农业领军人才,基本构建起一支结构合理、技术拔尖、素质优秀的高层次农业农村领军人才队伍。
三、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积极投身我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现代农业发展;
2.长期服务于农村基层和农业生产一线,在农业研发、推
广、产业扶贫中成绩突出,为农民增收致富、脱贫奔康作出突出贡献,在全省农业行业具有较大影响;
3.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且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学术技术工作;
4.为川内涉农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称号。
(二)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农业科技研发中,学术造诣深,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研究成果具有开创性和重大应用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在技术开发推广方面,具有主持完成国家、省(部)重大项目或工程的开发、实施及推广应用工作经历,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解决了农业生产上关键性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在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一线,有重大成果转化、技术突破,且业绩突出,推动了全省农业行业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
3.在农业农村相关领域,具备精湛的技艺,技能水平突出,实践经验丰富,能够解决生产过程中重点或关键性技术问题;在促进农业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机具等推广应用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方面成绩突出,在国内、行业内有较大影响;
4.作为企业主要创办者或核心研发人员,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引领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带动全省农业产业发展,对产业结构调整和提升我省农业产业竞争力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5.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其他重要成就。
(三)对民族地区、贫困地区、艰苦边远地区急需紧缺人才给予倾斜支持。
四、遴选程序
(一)推荐申报。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才办)年度工作安排,农业厅发布申报通知,明确遴选工作的目标任务、标准条件、申报程序、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等。推荐单位和申报人根据申报通知,填报申报书,按照属地原则,逐级向当地市(州)农业主管部门申报。推荐单位对本系统、本地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采取推荐单位党委(党组)审定的方式,确定本单位的推荐人选,公示后统一报送农业厅。省属企事业单位或省直部门直接报送农业厅。
(二)初评。农业厅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开展初评,初评人选应兼顾农业行业不同专业领域和人才类别。初评遴选提出的建议人选名单,经农业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报省委组织部(省人才办)。
(三)终评。省委组织部(省人才办)会同“天府万人计划”各平台部门共同组建专家组,对建议名单进行审核和权衡,产生拟入选名单,并采取适当形式进行公示。
(四)审批命名。拟入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天府万人计划”协调小组和省委组织部部务会审批后,由省委组织部会同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联合印发正式名单,颁发俨天府万人计划”入选证书》并划拨资助资金,凭证落实入选者有关特殊支持政策。
五、支持政策
(一)天府农业大师入选者在工作、生活等方面按《四川省“天府万人计划”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享受11条特殊支持政策。各地、各单位应配套相关支持政策。
(二)优先选拔天府农业大师入选者进入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四川创新团队,优先担任专家服务团等学术技术团队的首席专家,优先主持承担各类农业项目。在农业系统评先评优、专家推荐、干部选拔中优先考虑天府农业大师入选者。
六、组织实施
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和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农业厅建立评审专家库,会同相关单位共同做好天府农业大师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督促、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和所在单位加强对入选者的管理和服务,确保支持政策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