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三措施抓好大田中后期稻水象甲防控

日期: 2019-06-28 浏览量:835 来源: 局植保站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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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水象甲是广元市粮食生产中唯一发现的检疫性有害生物,该市辖区内除苍溪县外其余6个县区均有发生。为防止其造成水稻出现严重减产绝收,广元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三项措施,确保水稻生产安全。

一是落实防控责任。着力行政推动,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乡镇和村组责任,建立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拓宽防控资金投入渠道,积极争取当地财政支持,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是强化宣传指导。有针对性的开展稻水象甲形态及为害特征的宣传培训,广泛发动群众,确保防控顺利开展。成立稻水象甲防控技术指导小组,针对新发地区、重发地区及防控技术薄弱地区开展指导服务。

三是适时科学防控。坚持“狠治越冬代成虫,兼治第一代幼虫,挑治第一代成虫”的防控策略。做到“五统一”,即统一组织、统一技术、统一购药、统一时间、统一防治。在6月中旬至7月中旬期间,水稻若出现明显的叶片发黄、弱苗、僵苗、烂根等“坐兜”现象时,拔出根部如见幼虫,立即施用颗粒剂进行防治。同时,结合防治稻飞虱、稻纵卷叶螟、二代螟虫等进行第一代成虫防治;7月下旬至9月下旬喷药防治新羽化成虫;水稻收割后,铲除稻田周边杂草,稻草实行灭虫处理。稻谷入库后,立即熏蒸杀灭成虫。

 

主办单位: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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