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覆盖宣传。通过会议、微信和QQ工作群等载体予以及时宣传《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继续组织做好生猪运输车辆备案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19]396号)文件精神,制作《生猪运输车辆备案办事指南》,让生猪交易、养殖、运输的企业和个体自觉配合做好备案等相关工作。
二是全流程监管。指导承运人通过微信公众号四川智慧动监购买GPS开通车辆定位跟踪设备,对跨省、市、县调运生猪的车辆,严格检查其配备的车辆定位跟踪系统,对未配备的不予备案,实现所有备案车辆在四川智慧动监系统网上都能适时进行跟踪监管。
三是全方位审查。认真执行农业农村部第79号公告规定对生猪运输车辆实施线上线下融合审查,严格做好车辆防漏、消毒等设施设备的配套工作,督促承运人建立车辆运输和动物收购贩运两本台账。对审验合格的生猪运输车辆,出具新的《生猪运输车辆备案表》并要求随车同行。
截至目前,全区共备案生猪运输车辆70余台,对有效防控非洲猪瘟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