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突出创建引领。以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和全国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市为主线,巩固提升全省首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市成果,新建市级监管示范乡镇和县级示范村30个,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实现禁用农兽药零检出,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零发生。
二是开展重大活动。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项目,扎实开展风险监测活动;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随机对20%乡镇政府和生产经营主体开展飞行检查活动;以标准化为核心,开展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户集中培训活动;组织开展第五届农检人员大比武活动,为质量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三是强化专项整治。狠抓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环节,依法依规和声势浩大地开展农资打假和违禁物质、水产品养殖流通、“三品一标”农产品及私屠滥宰等专项整治活动,新增生产经营主体入驻国、省质量追溯平台70家,较真碰硬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
四是完善网络体系。健全监管执法体系,落实监管网格化;提升检测能力,实现市、县检测机构“双认证”全覆盖;采用“建、补、训、查”等方式,“三入三化•智慧监管”扩面推进;发挥社会监督,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体系,社会满意度达7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