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水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谁来种田”的建议》(第18号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了全面调研,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培育和激励种养殖业能手和大户,以点带面逐步让农业转型发展和提质增效”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把小农户服务好、带动好”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聚焦土地碎片化、农业兼业化的现实和“谁来种地、怎样种好地”的问题,着力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鼓励扶持外出农民回乡创业,投入粮食生产发展,进一步巩固发展壮大种粮大户,严格执行各项惠农补贴政策,激发种粮大户信心。截至2023年,全市共培育种植面积30亩以上种粮大户1211户,种植面积超14万亩,其中种植面积500亩以上的23户,由点到面推广高质高效品种技术,带动大面积产业提质增效。
二、关于“发展家庭农牧场和农业专合社,抱团取暖防范化解风险,拓宽产、供、销渠道,提升农产品附加值”的建议
2021年以来,我市及时调整完善广元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广元市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培育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为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制定了家庭农场三年发展目标任务(2020-2022年、2023-2025年),并将家庭农场培育、合作社示范社规范化建设等任务纳入乡村振兴实绩等绩效考核,形成高位推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近三年,共争取财政资金2.3亿元,规范提升新型经营主体1300余家,切实增强了主体的生产经营能力。截至2024年3月底,全市依法登记注册农民合作社4467家、家庭农场10644家,创建省级及以上合作社示范社180家、家庭农场示范场177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47家。
三、关于“培育现代职业农民,注重对农业龙头企业领办人、合作社负责人、种养殖大户、农技人员、大学生村官等进行培训,提高生产经营能力,形成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现代农民”的建议
我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紧密围绕全面支撑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聚焦大力推进粮经饲统筹高质量发展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和整市建设全国脱贫地区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引领区目标,重点培育家庭农场主、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社会化服务专业人员、返乡下乡创新创业人员、基层两委成员等,通过分专项组班、分技术授课,分阶段培训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了农民应用新技术、新成果、新方法的能力,提升了学员综合素质,开拓了视野、更新了经营理念,搭建了良好的学习交流合作平台,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了坚强的人才保障。2023年,市县(区)共开设班次47个,共培育高素质农民2684人。
四、关于“加大农民创业增收的扶持力度,积极完善农民创业服务体系,大力支持发展农民创业基地和创业集群”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严格落实省市惠农惠民政策,加大农民创业增收的扶持力度,鼓励企业家和农民工返乡创业。产业发展方面,执行种粮大户补贴、稻谷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肉牛羊产业发展奖补、猕猴桃产业发展奖补、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等奖补政策;农机装备方面,对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给予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等补贴;人才支撑方面,对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务农农民、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服务等人员,以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为目标导向开展培育。金融保险方面,农林优势特色产业、农业社会化服务、农田基础设施、农业产业融合发展、家庭休闲农业、观光农业等农村新业态,担保额度单户控制在10—300万元,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五、关于“加大农村地区农业产业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对欠发达地区的农业产业发展的要素配置加大投入力度,特别是水、路、渠、管等基础设施改善完善”的建议
结合广元“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划,全市按照“三带十六片”建设布局,统筹实施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提升项目,编制了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2021-2030年规划,明确到2025年新建高标准农田97万亩,改造提升44万亩,新增有效灌面20万亩,到2030年把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建成高标准农田,农业“靠天吃饭”问题基本解决。2019-2023年全市共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53个,共258个标段,计划总投资33.32亿元,截至2023年底,已建成高标准农田104.18万亩,采取灌排沟渠和田间道路配套等综合措施,不断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实现“田网、路网、渠网”三网配套,同时将砂(黏)质土壤、酸化土壤治理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同步规划、建设与验收,不断优化耕地种植条件,耕地地力、耕地质量提高0.5-1个等级,亩均提高粮食综合产能100公斤左右、节本增收120元以上。
六、关于“强化土地流转的合法有序,流程规范,确保流出实效,走集约化、高效化经营之路,防止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出现损伤各方利益,维护农村社会的长期稳定”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严格落实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农村土地审查备案。制定出台《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政策文件,严格按照农民自愿、平等协商、签订合同、合同备案的程序指导土地流转工作,建立完善了土地流转登记册,准确、全面反映土地流转情况,推行农业农村部《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入股合同(示范文本)》。印发了《广元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风险防范实施办法(试行)》, 确保土地流转有序,风险可控。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宣传手册等新媒介,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推进承包户转变观念,积极参与土地流转,确保土地流转风险可控。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6日
(联系人:李薇,联系电话:0839-3281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