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农函〔2019〕101号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开展首批“蜀道英才工程”广元农业大师
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广元市经开区农工办:
按照市人才办《关于开展首批“蜀道英才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市人才办〔2019〕4号)安排,根据《“蜀道英才工程”广元农业大师项目实施方案》(广农函〔2019〕52号)要求,为做好2019年首批“蜀道英才工程”广元农业大师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着眼服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2019年全市共遴选50名广元农业大师,引领激励农业农村人才在产业扶贫和现代农业发展中建功立业,培养造就一支决战决胜整体连片贫困到同步全面小康跨越、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市和四川北向东出桥头堡的高层次农业人才队伍,提升人才队伍核心竞争力,为推动广元特色农业强市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标准和条件
为保证广元农业大师选拔推荐质量,各县区、各单位应严格按以下标准遴选推荐本地区和本单位最具影响力和贡献最突出的高层次候选人。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积极投身我市农业农村发展;
2.长期服务于农村基层和农业生产一线,在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研发推广、农业生产经营等方面业绩突出,为农民增收致富、脱贫奔康作出突出贡献,在本行业和全社会具有较大影响;
3.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且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学术技术工作;
4.市内涉农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称号。
(二)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农业科技研发中,学术造诣深,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科技拔尖人才,研究成果具有开创性和重大应用价值,得到省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省内领先水平;
2.在技术开发推广方面,具有主持完成国家、省(部)、市级重大项目或工程的开发、实施及推广应用工作经历,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解决了农业生产上关键性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在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一线,有重大成果转化、技术突破,且业绩突出,推动了全市农业行业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
3.在农业农村相关领域,具备精湛的技艺,技能水平突出,实践经验丰富,能够解决生产过程中重点或关键性技术问题;在促进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新模式、新机具等推广应用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方面成绩突出,在省内、行业内有较大影响;
4.作为企业主要创办者或核心研发人员,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引领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带动全市农业产业发展,对产业结构调整和提升我市农业产业竞争力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5.取得省内外同行公认的其他重要成就。
(三)对广元农业急需紧缺人才给予倾斜支持。
落实中央和省委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文件精神,将单列一定数量指标,支持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人才。
三、申报程序
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有关单位采取个人申报和组织(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按属地管理和行业归口推荐的原则,逐级择优推荐上报。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和市级有关单位作为推荐单位,对本县区、本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并采取推荐单位党委(党组)审定的方式,确定最终推荐人选,经5个工作日公示后,附推荐报告(函)统一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县区农业农村部门推荐人选同步报县区人才办备案,市属企事业单位或市级有关单位直接送市农业农村局。
市农业农村局按照同行评价原则,根据申报对象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开展评审,遴选提出初评人选建议名单(按1:1.5比例要求,初选建议名单75名以内),并按程序审定后报市人才办终评。
四、工作要求
(一)2019年广元农业大师采用纸质申报方式进行。申报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个项目填写纸质《申报书》(不得交叉申请多个项目),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
(二)落实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专项清理行动要求,坚持以品德、能力、业绩为主的评价导向,突出把品德作为人才评价的首要内容,对基础研究人才重点评价其成果原创性、科学价值和社会影响,对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人才重点评价其专利发明和运用、成果转化和推广、创办领办企业等。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制度,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申报人填报的承担项目、论文著作、专利、获奖、兼职等,每类一般不超过5项。重点向近5年成绩突出、行业代表性强的人才倾斜。
(三)符合条件的国家“万人计划”、省“天府万人计划”我市入选者,可申报纳入“蜀道英才工程”相应项目,不占遴选名额,可享受除资金资助外的其他支持政策。
(四)市科技拔尖人才、市学术技术带头人等市级人才评选项目入选者可申报“蜀道英才工程”项目,占遴选名额。尚处于管理期内的,可享受除资金资助外的其他支持政策。
(五)《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应分别装订,封面、封底统一用110克以上白色A4亚光纸胶装,正文须双面印刷,纸质《申报书》需报送一式10份、附件材料一式2份。申报人员附件材料主要包括:
1.身份证或护照;
2.企业营业执照或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学历证书;
4.职称资格证书;
5.与任职单位签订的正式用人合同(协议、聘任文件);
6.在广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至少提供最近1年);
7.有代表性的成果、论著、专利、奖励、荣誉称号等;
8.与学术技术水平及业绩贡献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9.成果转化证明。
10.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党风廉政意见。
所有附件纸质材料按顺序进行装订,电子版需为原件扫描件,并按上述顺序分类建文件夹后一并压缩上报。
(六)各级组织和个人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申报信息真实有效,并于8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2-12室。
联系人:苟 慧
电 话:0839-3265442。
附件:“蜀道英才工程”申报书(样表)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7月4日
详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