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农业局优化选派贫困村驻村帮扶力量

日期: 2018-04-23 来源: 剑阁县农业局 分享:
【字体: 打印

为认真贯彻落实417日“县脱贫攻坚帮扶工作推进会”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剑阁县农业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决定从县农业局机关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中优化选派12名驻村工作队员到高观乡和盐店镇所帮扶的5个贫困村担任第一书记或工作队员,从而增强驻村帮扶力量。

选派贫困村驻村帮扶力量采用本人申报,资格审查合格后在局党组分管领导谈话的基础上召开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确定。主要是从在编在岗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中选派,以科级后备干部、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中层干部、递进培养学员、近五年的引进人才等作为此次选派重点对象。优化选派要求:一是选派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二是身体健康,精力充沛、热心脱贫攻坚帮扶工作;三是具备工作岗位所需的文化知识和业务能力;四是年龄原则不超过45周岁;五是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长)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且具备两年以上党龄。

 

 

主办单位: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单位地址:利州东路一段753号 邮政编码:628017 电话:0839-3263076
蜀ICP备2021023902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45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2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