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21日,由省、市两级农能办组成的联合复核小组赴剑阁县,开展2008-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能源建设项目复核工作。
联合复核小组首先采取查看档案资料的方式,对剑阁县2008-2015年已实施并完成县级验收的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户用沼气、以电代柴项目进行了复核,复核内容包括项目年度计划完成情况、项目资金开支、管理情况、物资招标和发放情况等;随后,联合复核小组先后深入北庙乡水井村、江口镇百包村、新禾村,对实施的2011年、2013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户用沼气、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以电代柴项目完成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通过随机抽取项目农户,对照农户档案资料逐一开展了入户复核。
联合复核小组对剑阁县实施的2008-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能源建设项目的完成质量表示了充分肯定。省农能办邱永洪主任针对本次复核工作开展情况,对全省项目工程县提出要求:一是要在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相关手续和档案资料整理,确保完整、真实。二是要继续探索、创新沼气服务物业化管理的运行机制,提升村级服务网点的服务水平,确保沼气用户和沼气服务的良性互动,有效发挥农村户用沼气的长期效益。三是要加大对农村户用沼气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通过逐级开展安全培训、入户宣传安全常识、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方式,使农村沼气安全意识深入人心,确保沼气安全事故“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