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3日,四川省财政厅和省农业厅下达了《2018年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资金》(川财农[2017]212号),其中广元市农机安全资金20万元,剑阁县10万元,利州区10万元。用于购建农机安全技术检测装备和农机事故勘察处理设备各1套。
省农业厅要求有项目建设的县区早安排、早布置,认真抓好项目方案编制,明确方案内容,严格规划实施,加快工程项目实施,于2018年10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11月底前完成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并加强资金监管和管护,规范档案资料,及时报送项目建设动态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