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省级家庭农场培育行动方案

日期: 2019-07-30 来源: 农民日报 分享:
【字体: 打印

  培育谁?《方案》明确了三大条件:一是主体指向现代农户。二是经营规模具备雏形。优先选择专业大户进行培育,实现大户向农场转型。三是土地规范流转。培育户需有规范的流转合同和备案手续,且经营土地的剩余流转年限不少于5年。

  创建标准是什么?《方案》明确了四项内容:一是规模适度。根据不同区域、不同品种,文件明确了规模的具体尺度,既有下限又有上限。二是技术先进。家庭农场主能熟练掌握新技术,配套新装备和绿色高效新模式。三是管理规范。家庭农场有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场房场地和办公设施设备,有完备的收支记录、生产记录。四是效益明显。农业收入占家庭总收入80%以上,基本达到当地城镇居民收入水平。

  如何培育?《方案》提出了突出五化的培育路径。一是系统化培训。二是精准化帮扶。建立辅导员制度,确保一个培育对象至少有一名辅导员联系,切实解决家庭农场培育过程中的难题。三是常态化管理。四是多元化联动。建立“户、场、社、企、园”多元联动机制。五是规范化认定。认定分为省市县三级,原则上实行逐级晋升制度,申报上一等级家庭农场的,需取得本等级资格满1年以上。

  《方案》提出了包括智力支持、项目支持等六大支持措施。尤其是在资金支持上力度很大。据介绍,第一批次培育的2851个规模适度家庭农场,今年每户补助10万元。

 

主办单位: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单位地址:利州东路一段753号 邮政编码:628017 电话:0839-3263076
蜀ICP备2021023902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45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2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