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农函〔2019〕76号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做好2019年农技系列专业技术人员
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市级有关单位、各县区农业农村(蚕业)局、广元经开区农工办、局属各单位:
为做好2019年全市农技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按照省、市文件要求,现将申报工作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条件
(一)评审范围、对象
全市(扩权试点县除外)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和其它社会组织中从事农艺、畜牧、兽医、农机、水产等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评审对象为具备申报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工程师职务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市本级申报助理级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参加工程系列职称评审。
受理扩权试点县委托的中级职称评审工作。
(二)思想政治条件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品德特别是职业道德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用人单位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操守、从业行为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等品质,倡导科学精神,强化社会责任,坚守道德底线。
二、评审任职资格要求
(一)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体要求
1.任职条件。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高等院校毕业的本科生,且见习期满1年;大学专科毕业的专科生,且在技术员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中专毕业生且担任技术员工作4年以上。
2.材料要求。手工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县区申报人员由各县区自行评审,市属申报人员由市中评委评审。
(二)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体要求
1.任职条件。获得农技系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获得农技系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且聘任助理职务2年以上;大学本科、专科毕业生且聘任助理职务4年以上;中专毕业生聘任助理职务5年以上,并取得大专学历的可申报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2.申报专业。申报人从事的专业工作经历、专业业绩、专业成果必须与申报专业相同。填写申报评审任职资格时,必须注明申报专业。具体专业如下:
农艺师:农学,植保,土肥,园艺(含果、茶、蔬、棉、花、药、麻),园艺(蚕桑),综合(含科管、农广校、信息)。
畜牧师:畜牧。
兽医师:兽医。
工程师:农业机械化,水产工程。
(三)相关激励政策
1.坚持重品德、重能力和重业绩的评价标准。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突出专业技术人才的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注重考察农业技术人员履岗尽职、技术推广、成果转化、创新创造、公共服务能力,以及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实际业绩,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
2.在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符合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可参加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参加职称评审,可分别按照大专学历、本科学历对待。
3.获得工程类专业学位的工程技术人才,可提前1年参加相应专业职称评审。我市急需的市外生源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到各类工业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评审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免除见习期,提前1年申报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放宽基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年限,对在基层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首次申报评审职称可提前1年。
5.在基层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可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6.农业专业技术人员援藏援彝服务期满1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
7.综合帮扶凉山脱贫攻坚工作队专业技术人员,帮扶期满1年且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的,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3年帮扶期满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可提前2年申报高一级职称。
8.对在乡镇专业技术岗位累计工作满30年及以上的,可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评审上一级职称。
三、申报评审材料要求
(一)申报专业。申报人员所从事专业的工作经历、专业业绩、专业成果必须与申报专业相同,提供的论文或著作内容为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填写申报评审任职资格时,必须注明申报专业。
(二)材料要求
1.A4纸双面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后手工填写一式2份。表中所有内容都要详细填写,特别是“任现职前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及“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登记”栏,要能准确体现申报者专业技术业绩和水平。
2.签订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并附在评审表封面与第1页之间,随申报材料一同上报。
3.个人政治思想与业务工作总结一式1份,内容不少于1000字。
4.单位和单位负责人审查后签名加盖公章的单位综合推荐意见一式1份(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业务工作能力、工作实绩、任期内各年考核情况)。
5.学信网、学位网的学历、学位查验报告,通过现场在线查验的不再提交纸质材料。对2002届以前的高等教育毕业生、2008年9月1日前取得学位人员,在网上无法查询相关信息的,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并由用人单位进行审查、责任人签字、单位签章;自由职业者由其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审查。
6.专业技术人员需完成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继续教育,并提供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1份。其中,在广元市继续教育网参加公需科目学习的,申报人不再提供相关材料。
7.任现职以来代表本人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的业绩证明材料(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服务“三农”、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的实际贡献、获奖证书、论文、论著等)由基层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原件进行审查,对提供的业绩进行核实,并在复印件上签名、加盖公章。
8.任现职以来(至少近3年)的年度考核或任职届满考核材料、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文件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1份。
9.专业技术工作业绩贡献及本人拟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基本情况的公示结果。公示内容、范围、方式、时间等要求,按照原市人事局《关于在我市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中试行公示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广人职〔2005〕22号)执行。公示结果还应在《评审表》的“单位推荐意见”栏进行说明。
10.《广元市农技系列申报中级职称评审人员一览表》需由各县区农业主管部门汇总、盖章;个人纸质材料按汇总后的《广元市农技系列申报中级职称评审人员一览表》顺序对应排序。
11.材料中复印件必须加盖红章并备注审查原件者的姓名。县区申报人员的复印件材料需由县区主管部门加盖红印,市直申报人员的复印件由本人所在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业系列职称制度的意见》(川农〔2019〕46号)文件精神,职称评价应把品德作为农业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要内容,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政治品格、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和遵纪守法情况。
四、答辩要求
(一)全员答辩
2019年,凡申报农业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含从事本学历专业工作、从事非学历专业工作、符合破格条件以及需进一步考核的申报人员)均须参加市农技系列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的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未按规定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答辩内容
答辩的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为主,重点了解申报人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考察申报人员所提供论文、业绩、成果的真实性。
(三)答辩结论
答辩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级。“优秀”和“合格”的申报人员进入评审阶段,有效期分别为2年、1年,答辩“不合格”的不予通过。
五、评审材料包装要求
报送的评审材料必须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一人一袋,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装入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主要包括学历复印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按以下要求包装:
(一)报送的评审材料牛皮纸档案袋封面贴上《广元市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注明袋中材料份数、专业、申请者单位、姓名、拟评职务等(见附件)。
(二)申报材料以申请者的学历复印件、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初级首次聘用文件或聘用证书的顺序装订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首页与“诚信承诺书”之间。
(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不能与其它材料装订成册,单独使用。
(四)其它材料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单位综合推荐意见;
2.个人政治思想与业务工作总结;
3.年度考核或任职届满考核材料复印件;
4.聘任文件(或聘书)复印件;
5.代表本人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的业绩证明材料;
6.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
7.公示结果。
六、其它事项
(一)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为:中级职务每人次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初级职务每人次100元。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及《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srsj.cngy.gov.cn)“职称评审”专栏下载打印。
(三)各县区的申报材料应由农业主管部门派专人统一报送到广元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行政楼2-12),评委会不接受县区个人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7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扩权县在报送申报材料时,同时附上中级职称评审“委托函”一式2份,其中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1份。
(五)《广元市农技系列申报中级职称评审人员一览表》请到广元农业信息网站(www.gyny.gov.cn)首页“本地通知”栏中下载。
(六)有关申报材料,如学历毕业时间、论文、著作、成果、奖励、任职资格、聘任时间均算至2019年12月31日,其中,论文、著作、成果、奖励必须见刊或有证明文件、证书等,“用稿通知”不能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七)凡评审未通过人员,不再进行复议,评审结束后,除评审通过人员的《评审表》外,其它材料将不予退还。
(八)其它未尽事宜请与市农业局人事科联系。联系人:苟慧,联系电话:3265442。
七、严肃评审纪律
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学历、考核、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违反职业道德和行业行为规范,以及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纳入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入个人人事档案,并向社会公开。对通过违纪违规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监督电话: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3314757。
附件:广元市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包装封面)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5月31日
附件
广元市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
姓 名: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种类(专业):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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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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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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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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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内个人思想及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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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综合推荐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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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内年度考核表及任职期满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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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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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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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文件或聘任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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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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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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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业绩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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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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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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