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90号提案答复的函

日期: 2024-08-05 来源: 市农业农村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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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福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学习贯彻民法典促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普法,提升法治理念”的建议

我们深刻理解普及法律知识的重要性,尤其是民法典作为调整民事关系的基本法律,对于农业农村发展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为此,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针对城镇居民,我们充分利用网络、报刊等媒体平台和社区活动,向老百姓宣传普及宪法、民法典等和大家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二是针对农村居民,我们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12.4”全国宪法宣传日、“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等活动,广泛发动和组织开展“送法下乡”等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三是创新宣传方式,我们用农民群众听得懂的语言阐释法言法语,制作了图文并茂的民法典等宣传材料,以案例形式解释法律条文,让农民群众看得懂、能理解、记得住、能遵守,从而真正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四是落实以案释法机制,我们坚持把农业普法融入行业监管和服务全过程,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管理服务对象宣传普及法律法规的过程。

二、关于“强化学法,提升法治水平”的建议

为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及农民群众的法律普及度,我们实施了以下策略:一是结合法律进机关、进单位安排,将民法典及涉农法律法规的学习纳入年度党组扩大会会前学习计划并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与学习,确保每一位工作人员对民法典有全面的了解。二是加强我局干部职工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网的学习,工作人员参考率达到100%,过关率达到100%,并获评“2022 年度广元市学法考法工作优秀单位”。三是落实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试点工作任务,全面推动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截止2023年底,全市已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1328户,全市行政村覆盖率达到89%。四是建立法律咨询机制,局政策法规科协同聘请的法律顾问为我局干部职工在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上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增强全局干部职工防范和应对法律风险问题意识,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法律素养。五是针对农民群众,将学法课堂搬到村镇、搬到院坝,与老百姓面对面交流,将民法典、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讲深、讲透。

三、关于“强化用法,提升法治效能”的建议

我们高度重视将法律知识转化为具体行动的重要性,通过以下措施来实现:一是强化沟通和交流,积极与司法机关交流协作,确保在法律问题上得到及时和正确的指导。二是严格遵循依法行政,在决策和执行过程中,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确保所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三是落实普法联动机制,注重农业普法与执法监管、政策落实、新型主体培育、农技推广服务等工作联动,在业务工作过程同步开展法律宣讲活动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广泛运用局门户网站、手机APP等新媒体发布农业农村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增强职工及农民群众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五是成功创建四川省农村法治教育基地四个,通过设置法治宣传栏、展示法治文化作品等方式,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并以农村法治教育基地为依托,组织农民群众参观学习,开展法治培训和讲座,使农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教育。六是加强对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的培训和指导,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周边农民群众自觉学法用法。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有效提升了我市法治建设水平,为更好地服务农业农村发展,我们将认真研究提案中的对策建议,并切实贯彻落实到农业农村法治建设之中。再次感谢您的宝贵建议,希望持续得到您的支持和关注。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9日     

 

(联系人:钟裕彤,电话:0839-3266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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