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专栏、公告、标语、短信、宣传车、各种会议、下村入户、田间地头等形式,多层次、多形式、多角度地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秸秆综合利用方式和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露天焚烧秸秆的法律责任。通过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和环保意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综合利用秸秆。推广田边地角堆沤还田、机械化粉碎还田、免耕沃土还田、作食用菌基料、生物质燃料等成熟技术,实施秸秆综合利用,稳步提高秸秆利用率。组建禁烧巡查队及时制止、上报露天焚烧情况。
(3)加大巡查密度。加强对田间地头、河渠滩涂、公路沿线和重大活动期间的禁烧巡查,做到时间上不留空档,空间上不留死角。要按照“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的原则,严查重处“第一把火”,坚决查处每一把火,坚决追究黑斑所在田块承包(经营)者的责任,始终保持对露天场所、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秸秆、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等违法行为严查重处的高压态势。
(4)落实长效管理。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完善和强化该镇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发挥好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作用,确保工作有效推进。各村(社区)和镇级各单位要成立了相应的机构,主要负责人为辖区内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落实镇级领导包村(社区)组,村组干部包农户,农户包田块的包保责任制,构建乡镇、村(社区)组、农户三级联防联控的“网格化”禁烧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