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家乡在全县率先成立了村集体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企业--“剑阁县姚家乡银溪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405.5万元,负责盘好用活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经营范围包括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种养殖业发展及销售,土地、林地资源的经营利用,代理、劳务、配套综合农村服务,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开发利用不动产、闲置资源组建经营,招商引资参股共建共享,承担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项目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是本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营景点、医疗康复旅游项目等,实现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社会化,同时将全部股权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每一个村民),每户发放一本股村集体公司。将银溪银耳、银溪香菇、土鸡、山羊、有机蔬菜、金钗石斛等6个专业合作社纳入公司管理指导,公司根据每个合作社的规模大小、需求、经营能力发包统一流转的土地和承接的全村扶贫产业项目,按照“1+2”(即以食用菌为主、山羊和蔬菜为辅)产业发展模式共同发展产业,实现了全体村民全覆盖,无论哪个贫困户,都可以贷款投资进入合作社发展,保证了群众合法利益权证,人人成为股东,人人享有村集体经济收益的分红权。
村集体公司建立了三级利益分配机制,第一级从村集体经济收益中提取10%的公益金、20%的公积金和70%的出资人(村委会)份额;第二级从70%的出资人份额中进行分配,其中10%给建卡贫困户优先分红,10%进行村内社会救助,80%进行股权分红;第三级对80%的股权分红进行分配,其中70%分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全体股东),30%用于村集体(公益事业发展)。2017年银溪村实现集体收入114273万元,人均85.9元。在2017年12月30日,银溪村集体公司按三级分配方式,召开股东大会给贫困户和全体村民进行了集体经济收入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