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持“依法建社、规范建场”的原则,按照“产业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三效并举,质与量同步”发展目标,有序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健康发展,2018年累计的家庭农场451余家,累计合作社461个。
二是大力实施贫困村“一社一场”行动,带动全区农业产业扶贫。2018年,新培育农民专合社43家,家庭农场99家,新建农业社会化服务超市14家。分别超目标任务的186%、395%、40%。
三是开展典型示范抓带动,今年评选省级示范社2家,省级示范场3家,市级示范社8家,市级示范场7家。
四是抓住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的契机,全区共计支持8家合作社、3家家庭农场发展壮大经营规模,资金达1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