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日期: 2019-07-03 来源: 国务院扶贫办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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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现就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提高思想认识

  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是贫困人口脱贫的基本要求和核心指标。目前,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但有的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没有解决,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保障还存在薄弱环节。有的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有的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薄弱,一部分贫困家庭留守儿童上学困难。有的贫困人口没有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保障范围,有的乡村医疗服务能力薄弱,贫困人口常见病、慢性病得不到及时治疗。有的贫困户仍住危房,有的住房没有进行危房鉴定。同时,一些地方和部门盲目拔高标准,对贫困户作出脱离实际的承诺,把“三保障”变成上什么学都免费、看什么病都不花钱、危房改造变成拆旧房盖大房住好房等。上述问题,直接影响脱贫攻坚质量,影响脱贫攻坚目标实现,必须认真加以解决。

  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上,把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作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的关键环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咬定目标,真抓实干,攻克突出问题,加快补齐短板,确保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实现。


明确责任分工

  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体制机制,上下共同努力解决问题。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和对地方工作指导。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调度部门力量,狠抓工作落实和责任落实。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推广各地成功经验,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要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优先安排项目、优先保障资金、优先落实措施。

  教育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疗保障局等主管部门要把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作为重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同志具体抓,把责任压实。根据部门职能,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标准和支持政策,加强对地方工作的指导。

  各省区市要切实履行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对解决本行政区域内“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负总责。要加强组织领导,逐级落实责任。要制定工作方案,倒排工期,强力推进。要细化标准,组织核查,落实攻击点位。要统筹组织资源,拿出过硬举措和办法,集中力量攻克难关。

  各市县要切实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要全面摸清全部农户“两不愁三保障”情况,逐村逐户逐人逐项开展核查,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要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细化实化帮扶举措。要按照政策标准和实施方案,统筹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逐村逐户逐人逐项对账销号。

  稳定实现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情况将作为对地方开展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和督查巡查的重要内容。


把握保障标准

  贫困人口退出的标准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这个标准不动摇,既不拔高,也不降低。

  贫困人口义务教育有保障,主要是指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保障有学上、上得起学。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主要是指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制度保障范围,常见病、慢性病能够在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获得及时诊治,得了大病、重病基本生活有保障。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主要是指对于现居住在C级和D级危房的贫困户等重点对象,通过进行危房改造或其他有效措施,保障其不住危房。贫困人口饮水安全有保障,主要是指贫困人口有水喝,饮水安全达到当地农村饮水安全评价标准。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围绕提高“两不愁三保障”服务能力,优化政策供给,制定部门工作方案,于本文件印发后一个月内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在教育扶贫方面,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乡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师队伍建设,扎实推进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有效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在健康扶贫方面,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加强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配备合格医务人员,消除乡村两级机构人员“空白点”,做到贫困人口看病有地方、有医生、有制度保障。在危房改造方面,加强对深度贫困地区的倾斜支持和技术帮扶,采取多种措施保障贫困人口基本住房安全。在饮水安全方面,加快深度贫困地区、改水任务较重地区和边境地区农村饮水工程建设,保障贫困人口喝上放心水。

  各地区可以在国家基本标准和总体要求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细化实化标准并严格执行,确保工作有章可循。各地区各部门已经实施的“两不愁三保障”政策举措,明显超出基本标准的,要实事求是地予以纠正;同时要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防止“翻烧饼”。


统筹整合资源

  中央财政继续加大相关转移支付对贫困地区支持力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等有关转移支付进一步向深度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多、贫困发生率高、脱贫难度大的贫困地区倾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在本部门“十三五”专项规划实施中,要优先安排资金项目支持地方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各省区市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贫困县要用好用足现有政策,通过行业资金、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等渠道,向符合条件的“两不愁三保障”项目倾斜。发挥好政策性金融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强化信贷资金和财政资金的协同配合,加大力度支持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引导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和各类企业、社会组织等帮扶资金用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加大对帮扶地区教育和医疗人才等援助力度。贫困村提升工程,要重点聚焦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要求,下放“两不愁三保障”项目审批权限,减少和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工作流程,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要充分调动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积极性和创造性,财政支持的贫困村微小型建设项目,允许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直接委托村级组织自建自管。要建立“两不愁三保障”项目后续管理制度,确保可持续发挥效益。


抓好工作落实

  现在距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还有不到两年时间,确保贫困人口实现“两不愁三保障”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尽锐出战要求,履职尽责,合力攻坚,切实全面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加强宣传引导,宣传解读好脱贫攻坚目标标准和政策举措,引导社会各方面统一思想认识,营造良好工作环境。加强脱贫攻坚干部培训,把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专题轮训、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方式,提高各级干部攻坚意识和攻坚能力。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数字脱贫虚假脱贫,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对弄虚作假、失职失责的地区和部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对其进行常态化约谈。加强“两不愁三保障”资金项目监管,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健全公告公示制度,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严惩违纪违法行为,对扶贫项目资金相关预算的编制、执行、决算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探索建立扶贫资产管理长效机制,保证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工作统筹,各地在确保消除绝对贫困、巩固脱贫成果的基础上,要加大支持力度,加快非贫困县、非贫困村的脱贫进度,解决边缘人口急需的突出问题。加强经验总结,总结推广一批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的县、乡、村典型案例,让各地受启发、学先进、找差距、明方向。各地区要对脱贫摘帽县和脱贫人口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对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及时予以帮扶,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各地区各部门要将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情况作为年底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年度脱贫攻坚情况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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