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利州区农业局工作人员在白朝乡鹅掌村陈家河进行鱼苗投放。该批鱼苗购买资金来源于利州区赤化镇李某、李某龙二人。
2018年4月8日,利州区赤化镇李某、李某龙二人在白朝乡鹅掌村3组 “陈家河”的河坝进行捕捞,被当地村民发现并举报。利州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立即前往制止,对两人禁渔期捕捞的违法行为进行教育并处罚,使他们认识到春夏季禁渔的对维护生态平衡以及渔业发展重要性,知晓我国禁渔的相关法律知识并引以为戒。两当事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反思,在接受处罚的同时自愿拿出800元钱购买鱼苗作为当地渔业资源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