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苍溪县完成了水生生物保护区和重点水域渔船拆解处置。至此,广元市7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均已不存在捕捞渔船。根据部、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要求,2019年底以前完成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水生生物保护区渔民退捕任务,广元市已全面完成。
强化组织领导。广元市委、市政府在2018年就提出嘉陵江市城区段渔民要进行退捕转产。因此,广元市提早谋划,市政府及市农业农村部门多次召开会议、到县区调研推进退捕工作。涉及保护区退捕任务的广元市利州区、苍溪县成立了以县区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切实强化政府主体责任,为打好退捕这场攻坚战注入了强大动力。
出台实施方案。广元市利州区、苍溪县在大量的走访调查、宣传政策基础上,根据省、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出台了相应的《渔船处置方案》,明确了禁捕工作总体要求、工作措施及进度安排,为顺利推进退捕转产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迅速行动落实。通过工作人员深入一线答疑解惑,第三方公司专业评估渔船价值,农业农村部门召开动员大会,签订补偿协议,财政部门及时兑付补助资金,确保了按照时间节点完成退捕工作。
推进后续工作。下一步,广元市将加快推进完成本市境内嘉陵江干流保护区以外水域及其他水域渔民退捕和渔民生计保障工作,努力实现“四川禁捕,广元争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