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县纪委派驻县农业局纪检组的监督下,青川县农业局会同县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等10个成员单位,在县农业局组织评审了青川县2017年度县级示范新型经营主体。
通过评审成员独立审核申报资料,按照县级示范(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超市)评定标准评分,通过评审、公示,最终评定出青川县七佛乡嘉发茶叶种植家庭农场等13家县级示范家庭农场、青川县九龙山猕猴桃种植专业合作社等8家县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青川县民利村农业社会化服务超市等2家县级示范农业社会化服务超市。
此次评审工作的顺利完成,进一步为全县2018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