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

日期: 2019-07-29 浏览量:1485 来源: 局宜居乡村科 分享:
【字体: 打印

广元着力补齐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短板,实现农村污水有效治理,将全市行政村划分为一、二、三类村,分类确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模式和标准。1)统筹打造“千村示范工程”,高标准整治一类村污水。对城镇周边具备污水收集能力的村庄,将城镇污水管网配套延伸,使其生活污水接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集中收集处理,达标排放。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稳定和出水水质不达标的,进行限期整改。处理后的废水达标排放。对村内具备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居民安置点、聚居点(15户或50人以上)、乡村旅游区或日均产生污水20m3以上的农户采取建设农村污水二级生化处理设施(生物接触氧化池、一体式处理设施、氧化沟、人工湿地等)进行污水规范处理,处理后废水达标排放或资源化利用。对村内分散式住户,通过配套微动力处理设施、三格式化粪池或单户式污水处理设施对污水进行有效处理,达标排放。2)全力抓好常规整治,有效治理二类村污水。充分发挥现已有污水处理设施作用,对周边区域实施管网配套收集处理,达标排放或资源化利用。对居民聚居点或日产生污水量较大的农户结合畜禽粪污治理等通过建设三格式化粪池、沼气池或者人工湿地等方式对污水处理,有效降低污染物浓度,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或资源化利用,确保废水不直接排入自然水体。对分散式农户充分利用现有的化粪池、粪坑等进行改造升级,实现污水的简易处理,并确保废水不直接排入自然水体,不污染外环境。3)努力推进边远村庄整治,常规治理三类村污水。统筹厕所革命、畜禽粪污等治理,推广三格式化粪池、户用沼气池等方式对污水收集,实现渣液分离、厌氧发酵等有效处理。对高海拔、结冰期长的村庄,充分利用现有的化粪池或污水处理等设施,采取改造升级措施,在有效降低臭味的同时实现保温,自然繁殖微生物等菌类,通过沉渣和水解酸化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对水源困难村庄,提倡废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通过配套污水收集装置或利用现有设施,实现污水的有效收储,灌溉还田利用。

 

主办单位: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单位地址:利州东路一段753号 邮政编码:628017 电话:0839-3263076
蜀ICP备2021023902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45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2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