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强化乡镇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要求,剑阁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下发了《中共剑阁县委编制委员会关于完善乡镇农经体系建设的批复》,明确将原设在乡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的57个村级财务管理岗更名为农经管理岗,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牌子,主要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农村“三资”管理、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农村改革、农村经济统计、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和涉农信访矛盾化解等工作,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实行乡镇和县农业局双重领导,以乡镇管理为主,县农业局负责业务指导、培训和监督。进一步落实了人员编制,明确了职能职责。目前,人员基本到位,确保了农村经营管理工作事有人做,责有人负,各项政策在基层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