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土壤监测和土壤污染治理的建议》(第207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不断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扎实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以及加强农用地土壤源头防治和安全利用”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加强土壤污染分区管控,印发了《广元市土壤污染分区管控方案》,组织实施风险源“一源一策”和风险管控区“一区一策”管理,动态更新污染源清单。深入推进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扎实开展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严格涉重金属行业大气、水污染物排放管控,全力推进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排查整治。试点推进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选择耕地安全利用任务重的县区,集中连片推进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途径识别和污染源头追溯,现正有序推进。同时,深入推进“千村示范工程”,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持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问题排查整改专项行动和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提升设施正常运行率和巩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推动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严格在产企业地下水环境监管,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和地下水监测力度,加强污染源头防范。
二、关于“加强受污染耕地分类管理”的建议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打好净土保卫战,全面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我局与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下达2022-2025年广元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计划及目标任务分解的函》,全面落实了我市受污染耕地分类管控目标任务和技术措施,以改善耕地环境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核心,以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为重点,因地制宜筛选适宜的农艺技术,科学调整种植结构,探索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体系,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持续稳定在94%以上。
三、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和土壤污染管控指导”的建议
我市持续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管工作,按年度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推进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按照全省统一安排部署,定期开展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周边监督性监测,配合开展典型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强化优先监管地块监管,落实分类管控措施,严格土壤调查过程监督检查,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加强生态环境部门、自然资源部门、经信部门联动监管机制,以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的地块、重点行业企业关闭地块为重点,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治理修复,确保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
四、关于“将土壤检测和土壤改良纳入高标准农田、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和优质农产品生产地规划建设内容,纳入优质农产品评价、宣传体系”的建议
当前,我市正在进行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布设采样点位近万个,涉及全市所有土种,达到全面摸清土壤质量家底,普查结果不仅仅用于以上所建议方面,还将服务于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为土壤改良培肥、保护改良、规划利用提供科学支撑,也可为国家经济社会与生态建设等重大政策制定提供决策依据。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职能职责,与相关部门一道共同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持续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期望您一如既往地监督、支持我们的工作,如有其它意见建议,欢迎与我们联系。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9日
(联系人:李建勇,电话:0839-326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