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剑阁县农业农村局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在抓好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同时,将“新冠”疫情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相结合,六强化突出抓好非洲猪瘟、禽流感、口蹄疫、布病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筑牢“疫情”防护网。
一是强化落实防控措施。先后制定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动物疫情监测 积极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印发剑阁县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大消毒、大培训、大宣传”春季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剑阁县动物重大疫病防制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确保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广播、微信、告知书、标语、入户等方式大力宣传,及时发布《致全县动物养殖、贩运、屠宰环节业主告知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十二条措施》等,引导养殖场(小区、户)规范做好圈舍环境消毒、疫病防控、检疫申报、无害化处理、疫情报送等工作,做到宣传到位,引导到位。
三是强化动物疫病监测排查。对全县养殖、贩运、屠宰环节畜禽异常情况开展监测排查,重点对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进行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猪瘟、口蹄疫、布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全面监测排查,并加强对非洲猪瘟、高致病禽流感等的采样,做到对免疫抗体进行全面监测。
四是强化定期清洗消毒。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在进行养殖、贩运、屠宰环节排查和活禽市场排查监督的同时,指导督促业主们做好圈舍环境清洗消毒等工作,有效切断疫病传播源。
五是强化动物检疫规程。一是严格执行检疫申报制度,依法受理畜禽养殖场(户)检疫申报;二是严格实施产地、产品检疫检验,按照检疫规程加强对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检验,做好档案资料核查,临床健康检查等工作,规范出具检疫证明,维护畜禽产销正常经营秩序;三是监督经营者做好畜禽运载工具装前卸后消毒防护等工作。
六是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指导乡镇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对农贸市场和屠宰厂(场)等地进行日常巡查,积极协同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关闭活禽交易市场和肉类市场的集中整治工作。同时加大对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门店)等相关场所的管理,加大农产品抽样检测力度、频次,确保本县畜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