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元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24-10-17 来源: 农业机械化科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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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nyncj.cngy.gov.cn/New/show/20241018115604622.html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广元市财政局

广元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关于印发《广元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供销合作社:

现将《广元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广元市财政局

广元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4年9月9日


广元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工作方案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供销合作联社《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4〕440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府发〔2024〕7号),为落实落细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加快农业机械结构调整,提升全市农业机械化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部署,统筹扩大内需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政府引导、政策支持,部门联动、规范程序,严格标准、提高质效”工作原则,扎实推进农业机械装备报废更新,加快淘汰老旧及高耗能农业机械,推广应用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的农业机械,形成“去旧更容易、换新更愿意”的有效机制,持续优化农业机械装备结构,推进全市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和农业绿色发展。

二、补贴对象及标准

补贴对象、补贴标准,以及报废种类和条件均参照四川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执行(见附件1)。

三、工作要求

(一)细化报废更新流程。一是制定工作方案。各县区结合实际,制定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明确操作程序,于2024年9月20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和市供销社。二是明确回收企业。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在我市具备资质(报废农机回收资质、环评、安评、排污许可等)的报废回收企业(见附件2)中,遴选1-2家作为本辖区的报废回收企业,并向社会公布。遴选的回收企业要在回收价格公平公正、农业机械应收尽收和规范拆解以及上门服务、方便农户等方面,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作出书面承诺,并接受农业农村部门的随机抽查和现场检查,确保农机报废回收工作规范有序。三是规范报废更新程序。各县区细化农机报废更新操作流程,并及时向社会公开。企业在回收农业机械时,应当核对机主信息和拟报废农机信息,及时向农业农村部门提交机主、报废农机信息、人机合影照片等资料。机主凭相关资料,到县区农业农村局申请补贴。

(二)提高报废更新积极性。一是广泛宣传动员。各县区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和供销合作社以及镇、村利用新媒体、微信群、村村通、明白纸等宣传媒介,广泛宣传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农机生产、经营企业要采取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方式,积极向潜在购买农户宣传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对农机合作社和持有农机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要全覆盖发放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宣传资料,积极营造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宣传氛围。二是建立应报废农机档案。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适时掌握应报废机具数量及报废工作动态,按照“村摸排、乡(镇)建档”原则,全覆盖摸排掌握应报废农机信息,建立应报废农机实时进展台账(见附件3),做到家底清、情况明,确保农机报废更新工作推进有序。三是明确农机报废更新时限。按照“报废更快捷、兑现更及时”原则,各县区应优化审核报废更新申请资料、机具核验、拆解销毁和上传信息数据,以及补贴资金兑付等流程,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强化报废更新监管。一是明确工作职责。各县区要建立工作专班,落实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强化沟通衔接,确保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有人牵头、有人落实。农业农村部门是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的牵头责任单位,负责统筹协调和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具体实施。财政部门负责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统筹、调拨和发放。供销合作社要充分利用社有企业、基层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网点,积极参与农机报废回收、信息收集、资格审查、价格评估、临时存放、转运搬运、回收拆解等工作。乡镇政府负责本地农机持有情况摸排、台账建立和信息上报,全面掌握本地农机使用和报废等情况,并开展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宣传和报废机具的基础信息收集、核查(见附件4)、报送。二是加强报废核查。要加强报废更新农业机械的现场核查,规范填写现场核查表。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采取定期核查农业机械报废现场和调取回收企业视频监控资料等方式,强化报废农业机具拆解情况核查,并落实专人实时开展平台录入审核。县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应兑尽兑。三是强化调度监管。市农业农村局按照“月统计、季调度、半年分析、年总结”原则,加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调度。各县区要严格执行月报制度,做好半年分析和全年总结,每年7月1日和12月1日前分别报送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市、县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要形成合力,加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过程监管,确保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操作规范、运行有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和供销合作社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相关股站(中心)负责实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全方位推进我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县级财政部门可根据需要安排工作经费予以保障。

(二)强化资金监管。报废农机补贴资金从中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和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安排,各县区要加大统筹力度,优先使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及时兑付。报废补贴资金发放纳入“一卡通”管理体系,兑付给个人的补贴资金必须通过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

(三)加强纪律监督。各县区要制定风险防控措施,严格加强监管,严查虚假报补、骗补、套补等违规行为。发现回收企业存在违规行为,将参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的有关规定和原则进行严肃处理。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受理、核查、处理群众举报投诉。

市农业农村局投诉监督电话:0839-3280370

市财政局投诉监督电话:0839-3261902

市供销社投诉监督电话:0839-3261215


附件:1.四川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

2.广元市农业机械报废具备资质回收企业名单

3.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台账

4.农机报废机具登记核查表

附件: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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