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广元市水产养殖重点品种药物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实施方案

日期: 2024-07-10 来源: 农产品质量监管与品牌培育科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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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广元市水产养殖重点品种药物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近日,广元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广元市水产养殖重点品种药物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实施方案》。

一、出台背景

按照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开展水产养殖重点品种药物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有关要求,结合广元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总体要求

坚持产管并举、综合施策,强化上下、部门联动,一方面立足当前在“管”上精准发力,强化水产养殖投入品管理,规范水产养殖兽药使用,加密日常巡查,加强质量抽检,严打不规范用药行为。另一方面着眼长远在“产”上下足功夫,合理确定水产养殖密度,大力推广绿色健康养殖模式,提升水产养殖绿色化、组织化水平。

力争用1年左右时间,禁(停)用药物违法使用得到根本遏制,常规药物残留超标明显好转。到2026年,部省级监测鳊鱼、大口黑鲈、鲫鱼、乌鳢、黄鳝、牛蛙合格率达到95%以上。

三、治理内容

(一)治理品种:鳊鱼、大口黑鲈、鲫鱼、乌鳢、黄鳝、牛蛙(以下简称“6个重点品种”)。

(二)治理对象:从事6个重点品种商品化养殖场(户)。

(三)治理问题: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药物、氧氟沙星、诺氟沙星、培氟沙星、洛美沙星等禁(停)用兽药问题,使用地西泮等水产养殖未批准兽药问题,恩诺沙星、环丙沙星等常规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四、重点任务

(一)全覆盖排查建档。6个重点品种养殖场(户)全部纳入监管名录,全面摸清养殖底数,并逐一落实乡镇监管员和村级协管员。

(二)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对6个重点品种养殖场(户)全覆盖巡查,督促养殖主体严格执行兽药休药期制度,规范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对药物残留易超标的水产养殖模式、风险等级较高的养殖主体,采取更加严格的监管措施,对于抽检不合格的及时纳入“两个名单”管理。

(三)加强科学安全用药。开展水产养殖兽药质量抽检。加大对生产、经营和使用假劣水产养殖用兽药,使用禁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兽药、人用药、原料药和农药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科学安全用药技术培训,推广落实水产品质量安全管控技术规范,杜绝超量用药、不执行休药期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强化质量监测。推行养殖主体出塘事前报告制度,对6个重点品种每批次出塘前开展针对性速测。加大定量抽检力度,及时对不合格产品立案调查,处罚违法养殖主体,发现使用禁用药物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

(五)把住收购关口。对水产品收购主体登记造册,掌握收购主体收购产品种类、规模、时间等情况。加强普法宣传教育,督促收购主体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沟通协调,推动对进入市场的6个重点品种加强承诺达标合格证入市查验。

(六)推进养殖方式转型升级根据养殖方式、水源条件等情况指导水产养殖场(户)确定质量安全承载力下的适宜养殖密度,及时改善养殖水体水质。发展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陆基循环水养殖等绿色高效养殖模式。严格落实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制度,加强水生动物疫病监测预警。

五、保障措施

从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制、加强工作支撑、强化督促考核、做好信息报送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保障、加强工作调度。

主办单位: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单位地址:利州东路一段753号 邮政编码:628017 电话:0839-3263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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